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两类主要情形与法律规定

作者:Maryぃ |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证据的认定与排除是确保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证据是指通过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其核心在于,这些证据不仅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还可能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围绕非法证据的范围展开讨论,并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进行分析。

非法证据的基本概念

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的获取方式往往违背了法律程序的要求,甚至可能涉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采用刑讯供等暴力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2)以威胁、引诱等不正当方法获得的证人证言;(3)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而获取的证据材料。

从司法实践来看,非法证据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赤裸的暴力手段,也存在较为隐蔽的引诱、欺骗方式。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可能导致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严重影响。在刑事诉讼中,对非法证据进行及时排除显得尤为重要。

非法证据的主要情形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证据包括以下两类主要情形:

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两类主要情形与法律规定 图1

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两类主要情形与法律规定 图1

(一) 暴力、威胁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这是最常见的非法取证方式之一。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殴打、变相肉刑(如冻饿、烤等方式)以及使用精神压力等手段迫使嫌疑人作出陈述。通过言语威胁的方式(如威胁家属安全)迫证人作伪证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在《关于适用的解释》中明确规定,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司法实践中,此类非法证据往往会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或者撤销原有判决,给司法机关造成程序性障碍。

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两类主要情形与法律规定 图2

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两类主要情形与法律规定 图2

(二) 引诱、欺骗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与暴力取证相比,引诱和欺骗的方式更为隐蔽,但同样会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造成严重影响。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可能通过承诺给予物质利益或许诺减轻刑罚等方式,诱导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做出有利于 prosecution 的陈述。

虽然我国法律对引诱和欺骗方式获取的证据并未采取完全排除的态度,但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必须严格审查此类证据的来源,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信。

非法证据认定与排除的法律规定

(一) 非法证据排除的基本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 收集方式违反法定程序:如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未能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 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非法搜查、扣押等行为获取的物证。

3. 违背司法公正原则:如通过贿买、威胁等方式获取的证人证言。

(二) 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规则

1. 主动审查原则: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主动审查证据的合法性,而不必完全依赖于当事人的申请。

2. 程序性制裁:对于非法证据的提供者,司法机关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进行处罚。

3. 不得采纳为定案依据:任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均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非法证据排除的难点与对策

(一) 非法证据排除的难点

1. 证明难度大: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需要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取证过程违法,这对举证能力提出较求。

2. 审查标准不统一:不同法院对于非法证据的认定可能存在尺度差异,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

(二) 应对措施

1. 强化法官培训:通过专业培训提高法官对非法证据的甄别能力。

2. 完善法律体系: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

3. 引入技术手段: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固定取证过程,为非法证据的审查提供客观依据。

非法证据的认定与排除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通过对两类主要非法取证方式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只有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才能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我们需要在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规则,为建设更加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而努力。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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