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制定行政法规期限的规定》

作者:致命 |

关于授权制定行政法规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应当遵循民主、科学、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为了规范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提高行政法规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立法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关于授权制定行政法规期限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目的和依据

《规定》的制定旨在明确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期限要求,确保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提高行政法规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规定》依据《立法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制定。

授权范围和期限

1. 授权范围

根据《立法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制定应当遵循民主、科学、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提高行政法规的制定效率,本《规定》授权、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并对授权范围进行了明确。

2. 期限要求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应当遵循民主、科学、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为了确保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本《规定》明确了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期限要求。

期限计算

本《规定》所称的期限,是指从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起、审查、决定等各个阶段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的。

期限要求

1. 制定行政法规的期限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应当遵循民主、科学、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提高行政法规的制定效率,本《规定》明确了制定行政法规的期限。

2.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期限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期限为三十日。法律对地方性法规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制定自治条例的期限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治条例的制定期限为四十日。法律对自治条例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制定单行条例的期限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单行条例的制定期限为二十日。法律对单行条例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授权制定行政法规期限的规定》 图1

《关于授权制定行政法规期限的规定》 图1

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授权制定行政法规期限的规定》的制定,旨在明确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期限要求,提高行政法规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希望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遵守《规定》,共同努力,推动我国立法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