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丽教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视角与突破

作者:秒杀微笑 |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刑事犯罪呈现出日益严重的趋势。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研究刑事诉讼中各种法律现象的学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和实现法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这个背景下,许建丽教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对刑事诉讼法学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观点,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突破。

许建丽教授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视角

1. 强调刑讯供的非法性和不可信性

许建丽教授指出,刑讯供是一种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合法性和真实性一直存在争议。她通过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研究,认为刑讯供应当被视为非法且不可信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为了防止刑讯供的发生,许建丽教授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强立法,明确规定刑讯供为违法;(2)完善刑讯供的证据排除规则,对于因刑讯供获取的证据,应当排除在案件依据之外;(3)加大对刑讯供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 倡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许建丽教授认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障刑事诉讼中人权和程序正义的重要手段。她通过对国内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提出了以下建议:(1)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证据的排除;(2)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非法证据的识别和排除;(3)建立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确保非法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得到有效排除。

许建丽教授对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突破

1. 提出犯罪构成要件的新观点

许建丽教授认为,犯罪构成要件是评价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准。她通过对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研究,提出了以下观点:(1)犯罪构成要件应当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即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达到一定程度;(2)犯罪构成要件应当具有主观方面,即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3)犯罪构成要件应当具有客体要件,即犯罪行为必须侵犯国家、社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2. 主张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正义

许建丽教授认为,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正义是实现刑事诉讼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她通过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研究,提出了以下观点:(1)刑事诉讼应当遵循程序公正原则,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刑事诉讼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程序权利,确保其陈述、质证、辩论等程序权利得到充分实现;(3)刑事诉讼应当坚持中立、公正的原则,避免因司法人员的主观偏见而导致裁判不公。

许建丽教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视角与突破 图1

许建丽教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视角与突破 图1

许建丽教授对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突破。她的研究成果对于提高我国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合法性和人权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许建丽教授在未来的研究中能够继续发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贡献更多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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