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中的非法利益获取:法律界定与实务处理

作者:夏沫青城 |

“薅羊毛取保候审了”?

“薅羊毛”一词源自互联网行业,原意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在电商平台或在线服务中获取不正当利益。该术语逐渐扩展到法律领域,成为一种网络犯罪行为的代称,具体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或利益,并在案发后利用取保候审等司法程序规避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甚至可能对司法权威造成冲击。

从法律角度来看,“薅羊毛”行为通常涉及刑法中的盗窃罪、诈骗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多个罪名。在实务中,这类犯罪手段隐蔽性强、技术门槛高,且往往伴随着跨境作案和团伙作案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薅羊毛”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通过取保候审等程序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网络犯罪中的非法利益获取:法律界定与实务处理 图1

网络犯罪中的非法利益获取:法律界定与实务处理 图1

从法律理论、实务案例与法律规范三个方面,深入探讨“薅羊毛”行为的法律界定与处理方式,并结合司法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薅羊毛”行为的法律性质与界定

1. “薅羊毛”的概念与分类

“薅羊毛”并非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而是对一类网络犯罪行为的形象化描述。根据具体手段的不同,“薅羊毛”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技术型“薅羊毛”:利用技术手段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破坏数据保护措施,窃取他人财物或信息资产,通过漏洞扫描、SQL注入等方法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或电商平台。

- 欺诈型“薅羊毛”: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受害者,使其自愿交付财产或利益,通过虚假网站、钓鱼邮件等方式诱导用户支付费用或泄露敏感信息。

- 滥用型“薅羊毛”:利用合法渠道获取的信息或服务资源,以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方式频繁操作,从而达到不当获利的目的,通过恶意获取平台补贴或通过虚假注册获取多张。

2. 相关罪名的法律界定

在刑法理论中,“薅羊毛”行为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 盗窃罪(《刑法》第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技术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或信息资产的行为。

- 诈骗罪(《刑法》第26条):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或利益。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未经允许擅自侵?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刑法》第286条):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薅羊毛”行为的具体定性需要结合案件的客观事实和主观故意来判断。在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实施了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诈骗的行为,从而构成数罪并罚的情形。

3. 司法实践中“薅羊毛”的典型案例

我国司法机关已经查处了多起典型的“薅羊毛”案件:

- 案例一:技术人员利用电商平台的漏洞,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数千张,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获利。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 案例二:多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身份信息,在社交平台骗取大量用户信任后,诱导用户支付会员费用。案件中部分嫌疑人因情节较轻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最终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的法律机制与实务处理

1. 取保候审的定义与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为了不妨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活动,依法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案件顺利进行,而非惩罚犯罪行为。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

-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 犮子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终结。

在“薅羊毛”案件中,取保候审的适用需要格外谨慎,尤其是在涉及团伙作案或存在串供可能性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并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法律责任。

2. “取保候审”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在实务中,“薅羊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具有一定的技术背景或组织能力,部分人员可能通过取保候审阶段继续参与犯罪活动,或者利用法律程序规避刑事责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力度,防止其通过取保候审环节再次作案;

- 严格审查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案件被撤销或改判;

- 对于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应优先适用逮捕措施而非取保候审。

“薅羊毛”行为的法律防范与对策建议

1. 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技术监控

网络犯罪中的非法利益获取:法律界定与实务处理 图2

网络犯罪中的非法利益获取:法律界定与实务处理 图2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技术打击力度,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和技术手段对“薅羊毛”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共同构建全方位的安全防护机制。

2. 完善司法程序中的监督机制

在取保候审等司法程序中,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监督部门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方式,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惩罚。

3. 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公众了解“薅羊毛”行为的危害性及法律责任,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受害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并提供线索。

4. 加强国际与信息共享

由于部分“薅羊毛”案件具有跨境作案的特点,各国应当加强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协调平台,共同应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挑战。

“薅羊毛”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犯罪行为,不仅危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冲击。面对这一现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并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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