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区别及其法律适用

作者:沉沦 |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跨国商业活动日益频繁, 缔造国际交易关系的当事人对於争端解决机制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在各种纷争解决方式中, 仲裁作为一种柔性司法手段, 因其高效、便捷和私密性受到越来越多的欢迎。, 在实际操作中, 人们常常将「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混为一谈。事实上, 二者虽然密切相关, 但在法律定性和实践应用中存在着显着的不同。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界定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当事人在其交易合同中签订仲栽条款, 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共同提出仲栽申请, 就商业交易中的争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活动。简单来说, 它主要用於解决私营部门之间的商业纠纷, 合约履行、债务清偿、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

从法律特性来看, 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 其处理对象限於民事性质的商事纠纷, 不能涉及刑事犯罪或国家利益事项。最後, 检定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管辖权时, 主要遵循「协议管辖」原则, 即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示或默示的仲裁意定,仲裁机构才具备 jurisdiction。

国际仲裁的概念与范畴

国际仲裁一词有时会被用来概括所有涉及跨国要素的仲裁活动。广义上来说, 国际仲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类型: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区别及其法律适用 图1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区别及其法律适用 图1

1. 商事仲栽(Commercial Arbitration)

2. 投资争端仲栽(Investment Dispute Arbitration)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区别及其法律适用 图2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区别及其法律适用 图2

3. 知识产权仲栽

4. 土地或资源使用争端仲栽

相比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仲裁的范畴更加宽泛。它不仅限於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商业纷争,还可能涉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或者跨国公司之间的并购纠纷等复杂问题。

二者的主要区别

1. 调整范围不同: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处理私营部门之间的商业交易纠纷, 声称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国际仲裁则可以涉及更多样化的争端类型,包括国家与民间企业之间的投资争端。

2. 仲裁机构选择: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各类专业的商业仲栽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等。

国际仲裁则更多使用如ICSI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UNCITRAL等机构。

3. 法律适用规则:

国际商事仲裁通常强调遵循当事人自治inciple,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仲裁程序和所适用的实体法。

国际仲裁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考虑更多国际法及公法要素。

4. 最终裁决效力:

确定性:两者都具有终局力,但国际商事仲裁决不涉及主权豁免等特殊问题。

执行: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wards往往需要通过《纽约 конвенция》等国际条约来实现crossborder enforcement。

我国的实践与发展

以中国为例,多年来一直着重强调仲裁在民商事糈纷解决中的重要性。, 最近公布的《关於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明确提到了对国际商业仲栽的支持。

在厦门市中院与仲栽委员会的合作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典型案例:某中外合资企业因股权分割产生争端,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仲裁庭最终作出的裁决得到了法院的承认和协助执行,展示了我国司法机关对国际商事仲栽的有效支持。

未来发展与建议

1. 加强国际仲栽理论研究

面向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大对国际仲栽法理学的研究力度

建立跨国别的仲栽案例数据库,为实务操作提供参考

2. 完善仲裁法律框架

研究制定专门的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ct,以统一规范各类仲栽活动

进一步细化仲裁程序立法,提高仲栽公信力

3. 增强国际合作

加入更多仲栽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协议

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展仲栽员培训项目,提升仲栽机构的专业性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仲栽虽然名称相似,但二者在实质内容和适用范围上有着明显区分。准确划分这两个概念,对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两者之间的界限也可能因此变得更加模糊,这就要求我们在实务操作和立法完善方面继续努力,以应对这一挑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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