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决定不起诉,释放候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取保候审决定不起诉,应当依法进行公告。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现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决定不起诉,释放候审人员的事宜,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审结之前,候审人员不得离开所居住的社区或者指定的其他地点。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决定不起诉,释放候审人员 图1
公告内容
1. 对于取保候审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不起诉的原因、取保候审期限、候审人员的身份信息等。
2. 公告期间,候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社区或者指定的其他地点,如有需要,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
3. 对于不起诉的案件,候审人员如需离开所居住的社区或者指定其他地点,公安机关将在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候审人员,并予以放行。
4. 候审人员如在公告期间擅自离开所居住的社区或者指定其他地点,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强制传唤或者强制 detent。
其他事项
1. 公告期间,候审人员如需与家属,应当通过或者网络等方式进行,不得擅自见面。
2. 公告期间,候审人员如需更换住址或者,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更新相关信息。
3. 公告期间,候审人员如需提出申诉或者控告,应当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渠道进行,公安机关将认真审查并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公安机关
(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