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必须联络吗?探讨现代刑法中的共同犯罪要素
在现代犯罪学中,共同犯罪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犯罪形态,备受学者和司法实践者的关注。共同犯罪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在客观上共同实施犯为,并因此共同取得犯罪结果的犯罪形态。对于共同犯罪中是否存在必须联络的要素,一直存在争议。本文旨在探讨共同犯罪中是否存在必须联络的要素,以及现代刑法同犯罪要素的相关问题。
共同犯罪必须联络吗?
1. 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看共同犯罪必须联络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共同犯罪的基本要素,也是判断共同犯罪的重要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在客观上共同实施犯为,并因此共同取得犯罪结果的犯罪形态。”从该规定来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犯罪故意和共同实施犯为两个要素。共同犯罪故意强调的是犯为实施者的主观方面,共同实施犯为则强调的是犯为实施者之间的联系。在这里,共同实施犯为就包含了必须联络的要求。换言之,共同犯为必须是通过联络才能实现的,否则 cannot occur(无法发生)。
2. 从犯罪后果角度看共同犯罪必须联络
共同犯罪的后果是共同犯为实施者共同取得犯罪结果的体现。共同犯为实施者之间的联络使得他们共同实现了犯罪目标,共同取得了犯罪结果。如果共同犯为实施者之间没有联络,那么他们很难实现共同犯罪,更不用说共同取得犯罪结果了。从犯罪后果的角度看,共同犯罪必须联络。
共同犯罪要素探讨
1. 共同犯罪中主观方面的认定
在共同犯罪中,主观方面是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为实施者对犯为及其后果的主观认识和期望。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故意是共同犯罪成立的基本条件。对于共同犯罪故意,我国《刑法》第25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在客观上共同实施犯为,并因此共同取得犯罪结果的犯罪形态。”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犯罪目标、犯罪方法、犯罪后果等。
2. 共同犯罪中客观方面的认定
在共同犯罪中,客观方面是共同实施犯为。共同实施犯为是指共同犯为实施者共同完成犯罪目标的过程。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在客观上共同实施犯为,并因此共同取得犯罪结果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客观方面包括:犯为、犯罪结果等。
共同犯罪必须联络吗?探讨现代刑法中的共同犯罪要素 图1
3. 共同犯罪中联络性质的探讨
关于共同犯罪必须联络的说法,源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要素。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之间是否存在联络呢?有学者认为,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之间不必联络,只要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共同实现了犯罪目标,共同取得了犯罪结果,就可以认定共同犯罪。这种观点主要基于以下理论依据: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共同实现了犯罪目标,共同取得了犯罪结果,即表明他们之间存在联络;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之间不需要联络也可以共同实现犯罪目标,因此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之间不必联络。
共同犯罪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犯罪形态,在现代犯罪学中备受关注。共同犯罪中是否存在必须联络的要素,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后果两个方面探讨共同犯罪必须联络的问题,并结合现代刑法中的共同犯罪要素进行分析和讨论。虽然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之间不必联络也可以共同实现犯罪目标,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之间的联络仍然是判断共同犯罪的重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者之间应当存在联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