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正当防卫四时代:中国的法律实践与司法认定

作者:枷锁 |

中国的刑法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讨论热度持续攀升。尤其是在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正当防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防卫解释》)颁布后,“正当防卫”这一概念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更加精细化和体系化。在此背景下,“正当防卫四”作为对正当防卫制度的一种深化和发展,逐渐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焦点。

何为“正当防卫四”?

“正当防卫四”是近年来在中国刑法理论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指的是在正当防卫认定中需要重点考量的四种核心要素。这四个要素不仅涵盖了传统正当防卫制度的基本要求,还进一步细化了对防卫行为合法性和适度性的评估标准。“正当防卫四”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防卫目的的正当性:防卫人在实施防卫行为时,必须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 防卫手段的适度性:防卫人采取的行为方式、强度和后果应当与面临的不法侵害性质、程度和紧迫性相适应。

进入“正当防卫四”时代:中国的法律实践与司法认定 图1

进入“正当防卫四”时代:中国的法律实践与司法认定 图1

3. 防卫时间的及时性: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发生的过程中或其预备阶段实施,不得对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进行“事后防卫”或“预防性防卫”。

4. 防卫对象的特定性:防卫行为应当针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或其财产,不得误伤无辜第三人。

“正当防卫四”的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正当防卫四”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可以结合近年来中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这些案例不仅体现了“正当防卫四”在实务中的运用,也展现了中国法律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拓展和完善。

案例一:于海明案——正当防卫认定的典范

2018年9月,江苏昆山的于海明因见他人持刀行凶,在 altercation 中将对方刺死。在此案件中,于海明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这不仅是中国司法实践中首次严格按照《防卫解释》进行认定的经典案例,也为“正当防卫四”的理论发展提供了重要实践依据。

在该案中,法院认为:于海明的防卫手段和后果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当,且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四”中的防卫目的、手段适度性以及时间及时性的要求。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对公民自卫权的保护力度。

案例二:赵宇案——“正当防卫四”的细化应用

2019年,福建福州的赵宇因制止他人实施暴力行为而受伤,其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此案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细化了“正当防卫四”中的防卫手段适度性和防卫对象特定性的具体运用。

法院指出:虽然赵宇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后果,但其防卫手段与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相对应,且其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即使防卫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只要符合“正当防卫四”的四个核心要素,仍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进入“正当防卫四”时代:中国的法律实践与司法认定 图2

进入“正当防卫四”时代:中国的法律实践与司法认定 图2

“正当防卫四”对司法实践的启示

基于上述典型案例,“正当防卫四”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注重事实认定的全面性:法院在审理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时,必须全面考察不法侵害的具体情况、防卫人的主观意图以及行为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2. 强化法律适用的统一性:通过“正当防卫四”的理论框架,可以有效避免各地法院在认定标准上的差异,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3. 推动法治理念的进步:通过对“正当防卫四”的实践运用,中国法律进一步确立了对公民自卫权的保护力度,体现了“法不强人所难”的司法理念。

“正当防卫四”作为中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创新,不仅丰富了传统正当防卫制度的内容,也为司法实务提供了更加细化的操作标准。在未来的法律实践和社会发展中,“正当防卫四”将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为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期待通过不断的理论研究和完善,使得“正当防卫四”这一概念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认可和运用,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