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律师谈正当防卫|中国正当防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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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制度在中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始终是一个备受关注却又充满争议的话题。作为一位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邓学平律师在其专业领域内多次就正当防卫问题发表见解,尤其是在“唯结果论”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下,提出了许多具有现实意义的观点和建议。

“邓学平律师谈正当防卫”的核心议题?

邓学平律师在多个公开场合表达了对我国正当防卫法律适用现状的担忧。他指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但在司法实践中,“唯结果论”导致许多本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行为被归入“防卫过当”,甚至直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杀人罪。这种做法不仅与立法初衷相悖,也不利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

1. 立法层面的顶层设计

邓学平律师谈正当防卫|中国正当防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析 图1

邓学平律师谈正当防卫|中国正当防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析 图1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必须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行为,应当在必要限度内,否则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若防卫行为造成重大损害,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司法实践中的困境

邓学平律师通过多个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唯结果论”往往主导着法官的判断。在“昆山反杀案”中,尽管于海明的行为是典型的正当防卫,但在一审法院曾倾向于将其定性为防卫过当,直到介入后才得以纠正。

邓学平律师谈正当防卫|中国正当防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析 图2

邓学平律师谈正当防卫|中国正当防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析 图2

3. 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邓学平律师强调,这种脱节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

对“必要限度”的理解过于宽泛,导致法官裁量空间过大;

司法判决书 rarely对“必要限度”进行充分说理;

法官更关注案件的结果而非行为的性质。

正当防卫法律适用中的争议与问题

1. “唯结果论”的危害

邓学平律师多次批评“唯结果论”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负面影响:

不利于鼓励公民依法自救;

容易纵容犯罪分子;

导致法守权力滥用。

2.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难题

司法实践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一个弹性极大的标准。法官往往根据直觉或经验做出判断,而非严格依法律条文。

一些案件中,被害人已经失去继续侵害的能力时,防卫人仍造成重伤甚至死亡后果,是否应当被认定为过当?

如果防卫人在极度恐慌或恐惧下采取过激行为,能否减轻责任?

3. 社会公众与司法认知的差异

“反杀案”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众的认知往往与司法判决存在较大差异:

| 公众观点 | 司法认知 |

||

| 被害人明显有过错,防卫行为合理 | 法官更多关注结果是否造成重大损害 |

| 正当防卫应当鼓励支持 | 严格限制防卫权行使范围 |

改善正当防卫法律适用的建议

1. 统一司法标准

建立全国性的指导案例库;

明确“必要限度”的判断标准;

制定更细化的行为指引。

2. 加强法官培训

在初任法官培训班中增加相关课程内容;

组织观摩庭并邀请专家解读典型案件;

鼓励法官参考发达法治国家的裁判理念。

3. 推动立法完善

考虑在《刑法》层面细化正当防卫条款;

增加“防卫人主观认知因素”的考量条款;

对特殊情形(如住宅受侵、深夜入户)作出特别规定。

4. 强化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预司法;

提升判决书的说理性,赢得公众信任。

邓学平律师关于正当防卫问题的研究和建议,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更对改善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参考。未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向继续努力:

1. 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

加强法律知识普及教育;

帮助公众正确理解正当防卫制度。

2. 促进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互动交流

开展更多实证研究,积累本土司法经验;

搭建专家参与案件讨论的平台。

3. 持续跟踪评估改革效果

设立专门机构,定期收集数据并分析;

及时经验和教训,优化政策措施。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体现。邓学平律师的见解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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