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论|陈兴良-正当防卫理论的当代发展

作者:茶蘼 |

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多的领域之一。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旨在平衡个利保护与社会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体现了法律对人性关怀的价值取向。在当代的刑法学研究中,陈兴良教授的正当防卫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正当防卫的基本理论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合理必要之行为。其核心在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御,必须以不超过必要限度为前提。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构成要件上看,正当防卫需要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五个要素:

正当防卫论|陈兴良-正当防卫理论的当代发展 图1

正当防卫论|陈兴良-正当防卫理论的当代发展 图1

1. 起因条件:即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

2.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

3. 主观条件:行为人出于防卫意识

4. 对象条件:针对不法行为人本人实施

5. 限度条件: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这些构成要件共同构成了正当防卫的完整体系,任何缺少其中一项都可能导致行为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陈兴良教授对正当防卫理论的发展

作为当代中国刑法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陈兴良教授对正当防卫论进行了系统的思考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哲学基础的提升

陈兴良教授强调,正当防卫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制度,更是一种社会道德现象。他从义务论的角度出发,将正当防卫置于价值论的高度进行审视,认为正当防卫体现了法治精神中的人文关怀。

2. 构成要件的精细化研究

他对正当防卫的各个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 关于不法侵害的认定,提出了积极客观说

- 对正在进行的理解,强调行为与结果之间的时空统一性

- 在限度问题上,提出了比则

这些理论创新极大地丰富了正当防卫论的内容。

3. 司法实践中的指导意义

陈兴良教授指出,司法实践中应当尽量放宽对"正在进行"和"必要限度"的认定标准,以鼓励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种主张在近年来的司法判例中得到充分体现。

正当防卫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尽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诸多争议:

1. 不作为的防卫问题

对于他人的不法侵害,如果 bystander选择袖手旁观,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这个问题在铁站见人被踹伤未予制止案件中引发了广泛讨论。

2. 事后防卫的界限

当不法侵害已经停止后,行为人继续实施反击行为如何定性?

正当防卫论|陈兴良-正当防卫理论的当代发展 图2

正当防卫论|陈兴良-正当防卫理论的当代发展 图2

3. 特殊情境下的防卫认定

如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时,是否允许采取更激烈的防卫手段?

这些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对正当防卫制度价值定位的理解。

正当防卫论的研究需要在以下方面深化发展:

1. 完善构成要件体系,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2. 强化司法适用指导,明确操作标准

3. 在国际比较法视野下审视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

4. 加强对正当防卫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

陈兴良教授的研究为正当防卫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平衡鼓励公民自力救济与防止滥用防卫权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通过对正当防卫理论发展的梳理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基本制度的法律价值和社会意义。期待未来有更多学者像陈兴良教授一样,为完善我国刑法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