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起源与演进:探究其法律适用及实践问题》

作者:浪荡不羁 |

正当防卫的起源与演进:探究其法律适用及实践问题

正当防卫制度,是中华法系国家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自刑法中的正当防卫规定确立以来,关于其法律适用及实践问题,始终存在诸多争议和分歧。本文试图通过深入探究正当防卫的起源与演进,进一步明确其法律适用及实践问题,为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正当防卫的起源

(一)古代各国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正当防卫制度源远流长,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各国的刑法制度。早在古希腊时期,其城邦国家便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规定。罗马法也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认为正当防卫是允许的,但需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在古代,正当防卫制度也在法律中有所体现,但具体规定较为简略。

(二)中世纪各国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中世纪欧洲各国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普通法中。普通法认为,正当防卫是在被攻击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采取的对抗攻击行为。但普通法对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较为严格,要求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攻击行为,且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正当防卫的演进

(一)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1979年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规定,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对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020年我国刑法进行了修订,将正当防卫的规定更为明确,第四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对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美国刑法第35条规定:“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者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使用适当的武力是允许的,但必须是必要的,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日本刑法中的正当防卫规定较为繁琐,分为“期待的正当防卫”和“不必要的正当防卫”两种情况。

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及实践问题

(一)正当防卫与过当防卫的区别

在正当防卫中,行为人采取的措施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侵害,而在过当防卫中,行为人采取的措施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导致侵害者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判断防卫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防卫行为是否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以及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限制

虽然正当防卫制度允许行为人在遭受侵害时进行防卫,但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必要的防卫行为可能会导致侵害者受到不必要的损害,从而使得正当防卫制度失去意义。在判断防卫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时,应充分考虑防卫行为是否必要。

(三)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

正当防卫制度主要适用于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对于已经结束的侵害行为,行为人再进行防卫已无必要。正当防卫制度主要适用于犯罪行为,对于民事纠纷,如损害赔偿等,正当防卫制度并不适用。

正当防卫制度是中华法系国家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之一,其起源与演进表明了我国对于正当防卫制度认识的不断深入。在法律适用和实践问题上,应充分考虑防卫行为是否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以及防卫行为是否必要等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正当防卫制度的作用,维护国家公共利益、个利和社会秩序。

《正当防卫的起源与演进:探究其法律适用及实践问题》 图1

《正当防卫的起源与演进:探究其法律适用及实践问题》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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