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实施及监管
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实施及监管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等。我国行政法体系中,部门规章是介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之间的行政法规范,是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而制定,用以规范行政行为。本文旨在分析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实施及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
(一)制定依据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等法律为制定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了法律依据。
(二)制定程序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实行採用特许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 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规章的建议。
2. 法制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专家对规章制定方案进行论证。
3. 法制办公室拟规章,送請审批。
4. 召开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专家论证会,对规章进行审查。
5. 审批规章,发布命令。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实施
(一)实施主体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实施,由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执行。
(二)实施方式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制定具体行政行为规范。
2. 制定行政管理制度。
3. 制定行政许可规定。
4. 制定行政处罚规定。
5. 制定行政强制措施规定。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监管
(一)监管主体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监管,由法制办公室、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等监管部门执行。
(二)监管方式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监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制定规章监管规范。
2. 开展规章实施检查。
3. 进行规章评估。
4. 处理规章实施中的问题。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实施及监管 图1
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的制定、实施及监管,是实现国家行政目的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行政法规定与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及监管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立法、完善体制、提高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行政事业的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