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人性化封门谈行政法:法治建设与执法温度的平衡

作者:heart |

行政法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屏障。在实际行政执法过程中,“非人性化”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一些执法行为中过度依靠强制手段,忽视了对相对人基本权益的保护。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探讨如何在法治建设与执法温度之间找到平衡点。

非人性化封门现象的表现与危害

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非人性化封门”现象频发,引发公众关注。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特定任务,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对违规经营场所直接采取断水、断电甚至强制封锁门禁等措施,导致经营者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或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这种“非人性化”执法行为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1. 侵害相对人权益

从非人性化封门谈行政法:法治建设与执法温度的平衡 图1

从非人性化封门谈行政法:法治建设与执法温度的平衡 图1

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未能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和程序保障。《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要求,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 破坏执法公信力

执法过程中缺乏温情与理性,容易引发公众对政府行为的质疑,甚至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强调“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但并未授权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过度强制手段。

3. 违背法治精神

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若执法过程中忽视人性关怀,则偏离了法治的初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执法人员往往将“管理”等同于“压制”。

法律规范下的人性化执法路径

为避免“非人性化封门”现象的发生,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并在执法过程中融入人文关怀。以下路径值得探索:

1. 加强事前沟通与告知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必须充分告知相对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并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中提到的“审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机关应当事先约谈经营者,明确整改要求,而非直接采取极端手段。

2. 灵活运用行政指导与协商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相对人理解政策要求,并引导其主动配合执法工作。在处理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时,可以采用“柔性执法”方法,通过教育、劝导等非强制性手段解决问题。

3. 注重比则的适用

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遵循“最小侵害原则”,即采取的措施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相当。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提到的“经营许可制度”,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而不是一味地查封、取缔。

典型案例分析:从“封门”到“疏导”

以查处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为例。当地执法部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家网吧存在违规经营问题,直接采取断电、锁门等措施。这种做法虽然迅速遏制了违法行为,但也引发了公众争议。随后,执法人员调整策略:

1. 约谈经营者

向其详细说明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2. 提供合规指导

帮助网吧负责人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后续经营符合规定。

3.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定期回访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一案例表明,人性化执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能够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正如《行政强制法》所强调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而“非人性化封门”恰恰忽略了这一基本要求。

制度建设与执法队伍素质提升

要从根本上杜绝“非人性化封门”现象,必须从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入手:

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现行法律中关于强制措施的规定进行梳理和完善,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在修订《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时,可以增加更多关于执法方式的指引,确保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章可循。

2.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和案例教学,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意识。邀请法学专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分享国内外先进执法经验,帮助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3. 建立监督与问责机制

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于确实存在“非人性化”执法问题的个案,应当依法严肃问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非人性化封门谈行政法:法治建设与执法温度的平衡 图2

从非人性化封门谈行政法:法治建设与执法温度的平衡 图2

行政法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秩序。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不能只注重管理目标而忽视人文关怀。只有将法治精神与人性温度相结合,才能构建更加和谐的政商关系和社会环境。

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优化执法方式、提升人员素质等措施,“非人性化封门”现象必将成为历史。正如《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所强调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职”,而“依法履职”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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