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探究其合法性与實用價值

作者:傀儡 |

有言道:“法律者,国家治理之术也。”然则,變通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固為必要,以應對複雜多變之社會现象。然變通非但需遵循法理,更應注重實際效果,方為合法與實用。本文旨在探究變通法律行政法规的合法性与實用價值,並提出建議。

變通法律行政法规之合法性

1.法律適應性

法律乃国家治理之基礎,然社會發展日新月異,法律亦應隨時適應社會變遷。換言之,法律之適應性乃其合法性之關鍵。法律適應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法律內容之變通,二是法律適用範圍之擴展。

變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探究其合法性与實用價值 图1

變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探究其合法性与實用價值 图1

然則,法律適應性之確保,並不僅僅依賴於法律制定者的自我判斷,更應透過民主機制,讓民意參與其中。民主機制之實現,可透過立法院、国会等代議機構,讓民意得以表達,並將之轉化為法律。

2.法律解釋

法律文本有時未必能涵蓋所有情況,且法律解釋往往存在解釋空间。法律解釋之實踐,對法律适用與解釋結果之公正性,具有極為重要的影響。法律解釋應當遵循法律精神,以法律解釋解釋法律,避免背離法律本意。

3.法律制度的完善

法律制度之完善,包括法律制定、實施、解釋及监督等各個方面。對於法律制度之完善,當從法律制度之内在邏輯出发,兼顧法律制度之實際效果,方能真正實現法律制度之公正與公平。

變通法律行政法规之實用價值

1.法律適應性之實用價值

法律適應性之實用價值,主要體現在其能夠及時調整法律制度,以適應社會變遷,並保障人民權益。對於法律適應性之實用價值,透過民主機制之實現,使民意參與法律制度之完善,有助於提高法律制度之公正性與公平性。

2.法律解釋之實用價值

法律解釋之實用價值,主要體現在其能夠保障法律運用之公正性与合理性。對於法律解釋之實用價值,當遵循法律精神,依賴於法律解釋解釋法律,以達到法律運用之公正與合理。

3.法律制度之實用價值

法律制度之實用價值,主要體現在其能夠保障人民權益、實現社會公正、維護國家安全等方面。對於法律制度之實用價值,當從法律制度之内在邏輯出發,兼顧法律制度之實際效果,方能真正實現法律制度之公正與公平。

建議

為使變通法律行政法规更合法且實用,吾人當從以下方面著手:

1.完善民主機制,讓民意參與法律制度之完善。

2.遵循法律精神,依賴於法律解釋解釋法律。

3.完善法律制度,從法律制度之内在邏輯出發,兼顧法律制度之實際效果。

總之,變通法律行政法规,為法律制度之完善與發展所必需。吾人應從合法與實用之角度,探究變通法律行政法规之合法性与實用價值,並提出建議,以期為法律制度之完善與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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