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行政公则:内涵、发展与实践

作者:许我个未来 |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行政公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核心原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不仅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机制。本文旨在阐述行政公则的内涵、发展历程及其在当代社会中的具体运用,并探讨其在未来行政法治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

行政法行政公则:内涵、发展与实践 图1

行政法行政公则:内涵、发展与实践 图1

行政公则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一)行政公则的概念

行政公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将行政信息向公社会公开,确保行政行为的透明性和可监督性。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之中和之后,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知情权,并允许公众对行政过程进行必要的参与和监督。

(二)行政公则的理论基础

1. 法理学基础

行政公则源于现代行政法治的基本理念,即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与监督。根据“阳光是最佳防腐剂”的法谚,只有将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下,才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现象的发生。

2. 法学基础

在许多国家的法中,都可以找到关于行政公则的相关规定。《德国基本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知情权;《日本法》第97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并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法性条款为行政公则的确立了法依据。

3. 实践基础

行政公则的发展与现代行政国家对效率和民主的要求密不可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行政机关越来越有必要通过公开信息以提升自身的公信力和社会责任感。

行政公则的历史发展

(一)早期行政机关的不透明性

在传统行政国家中,行政机关往往被视为 “效率机器”,其运作过程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由于公众对行政行为的理解和参与能力有限,行政机关倾向于采取 opaque 的方式行使职权。这种状况导致了权力运行中的不透明性和不可监督性。

(二)现代行政公则的确立

随着启蒙思想的传播和法治理念的发展,行政公则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20世纪中叶以来,许多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行政公开制度的基本框架。《美国联邦条例》(APA)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发布规章制度的预先通知;《英国自由信息法》则赋予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

行政法行政公则:内涵、发展与实践 图2

行政法行政公则:内涵、发展与实践 图2

(三)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后,行政公则的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内容上,从传统的行政决定公开扩展到了对行政过程、政策制定等领域的全面公开;在手段上,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运用为行政信息的公开提供了更高效的途径;在区域协调性方面,许多国家通过参与国际组织和签订双边协议,推动了跨国界的信息共享与。

行政公则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1. 行政文件的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将重要的行政文件(如规章、决定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这种公开不仅包括文件的内容,还应包括制定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2. 决策过程的透明化

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将这些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3. 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

除了传统的公告牌、政府公报等途径外,现代行政机关还通过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这种多元化的方式能够使更多公民便捷地获取行政信息。

(二)公众参与制度

1. 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形式。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中(如环境影响评估、城市规划调整),行政机关应当召开听证会,并认真考虑听证结果。

2. 意见征询机制

对于非紧急性的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种制度既体现了尊重民意的原则,也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 电子参与平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了电子参与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公民可以方便地查阅行政信息、提交意见建议,并对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三)行政公开的责任与例外

1. 行政机关的法定责任

行政机关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时,应当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这意味着除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外,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信息公开请求。

2. 信息豁免公开的情形

根据各国行政法的规定,以下信息可以作为例外情况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等事项;或者公开后可能影响正在进行的调查、执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行政公则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一)面临的挑战

1. 技术障碍

行政信息种类繁多,且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如何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是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2. 制度缺失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行政公开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这种状况导致行政公则在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3. 公众参与度低

即使行政机关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行政公开制度,但由于公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有限,或者对参与行政过程的兴趣不高,也会导致公众参与流于形式。

(二)应对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

各国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行政公开相关立法。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时限和法律责任;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机构,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加强技术支撑

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高效的信息公台,并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3. 提高公民参与意识与能力

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对行政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帮助公民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

行政公则的实践意义

(一)保障公民权利

行政公则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行政信息,公民能够了解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以及决策依据,并对行政行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这种机制有助于实现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个透明度高、开放性强的政府更容易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当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听取民众意见时,不仅提高了决策的质量,也增强了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三)促进法治建设

从种意义上说,行政公开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对于防止权力滥用、约束行政裁量权过快膨胀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为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

行政公则作为现代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准则,其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的发展正在不断扩展。在未来的发展中,各国需要结合自身的国情和实际需求,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继续深化行政公开制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信互利,推动法治国家、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 王磊:《行政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2. 李明:《现代行政法中的信息公开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3. [美] 施拉姆等著:《信息传播与社会》,三联书店,190年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