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法的发展与主要特点分析》
现代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以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行为为基本内容,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基本目标。现代行政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是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密不可分。随着国家行政权力范围的扩大和行政活动的频繁化,人们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也越来越严格。,现代行政法应运而生,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阶段是行政法学的创立阶段。行政法学的创立可以追溯到19世纪德国学者黑格尔和莫斯。他们从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方面探讨了行政关系的基本问题,并试图为行政法建立理论基础。20世纪初,行政法学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发展,其中最为重要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罗纳德 ">《现代行政法的发展与主要特点分析》 图2
现代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最显著的特征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对抗。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行政法学的形成期、行政法的发展期和行政法的新时期。现代行政法的主要特点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对抗、行政法体系的完整性以及行政法的发展性。行政法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推进。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