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工程行政法课件第十四章: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
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组织、管理活动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作为一门研究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学科,行政法在我国具有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法,我们今天要学的行政法课件第十四章: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在这一章中,我们将对行政组织的性质、功能、类型以及行政行为的概念、种类和特点进行详细的阐述。
行政组织的性质与功能
行政组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行政目的,按照一定原则和制度组织起来的,具有独立名称、固定编制、常设机构以及一定职能的社会组织。行政组织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组织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国家行政政策、法律、法规。
2. 行政组织具有独立性,在组织体系中相对独立行使职权,对自己负责,受上级机关监督。
3. 行政组织具有组织性,按照组织法的规定设立、调整、变更,遵循一定原则和制度进行运作。
行政组织的主要功能有:
1. 贯彻执行功能:行政组织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执行机构,负责将国家行政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
2. 管理服务功能:行政组织通过管理和服务,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 决策咨询功能:行政组织为国家行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和咨询意见,参与制定国家行政政策、法律、法规。
行政组织的类型
行政组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行政组织类型:
1. 中央与地方行政组织:根据行政区域的划分,可以将行政组织分为中央行政组织和地方行政组织。中央行政组织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组织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以及地方国家机关。
2. 政府部门与职能机构:根据行政职能的划分,可以将行政组织分为政府部门和职能机构。政府部门是指负责一定职能的行政机关,如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等。职能机构是指承担特定职能的机构,如审计署、员会等。
3. 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根据行政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可以将行政组织分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机构,如国家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等。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的机构,如法院、检察院等。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种类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行政相对人产生的影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行政行为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公权力性质。
马工程行政法课件第十四章: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 图1
2. 行政行为涉及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或其他权益。
3. 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行政行为的目的和内容,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行政许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特定行为进行许可或者不许可,如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变更、行政许可撤销等。
2. 行政命令: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命令,如行政命令变更、行政命令撤销等。
3. 行政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行政检查纠正、行政检查处罚等。
4. 行政征收: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进行征收,如行政征收补偿、行政征收变更等。
5. 行政补偿: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如行政补偿赔偿、行政补偿变更等。
6. 行政许可变更: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特定行为进行变更许可,如行政许可条件变更、行政许可内容变更等。
7. 行政许可撤销: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进行撤销,如行政许可审批撤销、行政许可变更撤销等。
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对行政组织的性质、功能、类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行政行为的概念、种类有了更加全面的掌握。这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行政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