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制定与实施条例》
行政法规是指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用以规范行政管理活动,保障国家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公权力性质。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必须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准确、逻辑清晰地规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行政行为的方式、程序等。
行政法规的实施,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强制性和公权力性质。行政相对人必须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否则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法规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规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用以规范行政管理活动,保障国家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公权力性质。在制定和实施行政法规时,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科学、准确、逻辑清晰地规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行政行为的方式、程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制定与实施条例》图1
章 总 则
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行政法规,是指依照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发布,用以规范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三条 应当建立行政法规制定、、废止、实施等工作制度,加强对行政法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行政法规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依法对行政法规的制定、、废止、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废止
第五条 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废止行政法规。
第六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和法律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和程序;
(四)体现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制定与实施条例》 图2
第七条 、废止法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和程序;
(四)体现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
行政法规的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 可以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机构或者具体负责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负责行政法规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有关部门、机构或者具体负责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法制办公室负责对行政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不符合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法规。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的实施情况,应当向法律监督权机关报告。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