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规制定权的行使与监督
我国规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废止行政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或者特定领域内实施行政措施。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行政法规制定权的行使主体和行使方式,是 understanding我国行政法规制定权的重要依据。
我国行政法规制定权的行使
(一)行使行政法规制定权
根据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制定、、废止行政措施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主要依据、法律和的权限。
(二)各部委、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法规制定权
各部委、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的权限,可以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的制定主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的权限。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的权限,以及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我国行政法规制定权的监督
我国行政法规制定权的行使与监督 图1
(一)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及其常委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立法机关,具有监督制定、、废止行政措施的权力。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的自我监督
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自身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和监督。如果发现制定的行政法规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废止该行政法规,并提交及其常委会审查。
(三)公众的监督
公众对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向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听取公众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公众的意见进行和完善。
我国行政法规制定权的行使主要集中在和各部委、地方政府,而其监督则主要来自于及其常委会、的自我监督以及公众的监督。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