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全面解析

作者:久往我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制度。为了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提高刑事诉讼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我国于2018年4月27日修订了《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在保留原有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第109条规定对于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全面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以期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新《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及其意义

新《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该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

1. 证据的形式和要求

新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全面解析 图1

新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全面解析 图1

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具体而言,证据的形式要求真实、合法、确凿。真实,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没有人为虚假陈述或者破坏。合法,是指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运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确凿,是指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

2. 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

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在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运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客观性原则。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侦查、审查、审判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

(3)关联性原则。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

(4)确实性原则。证据应当确实、确凿,能够排除其他可能性,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

新《刑事诉讼法》第109条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的应用

新《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对于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刑事诉讼实践中,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第109条的规定开展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工作,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具体而言,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在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依法收集证据。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和确实性。

2. 注重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应当注重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全面审查证据。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应当全面审查证据,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确实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证据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4. 运用证据进行公正审判。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应当运用证据进行公正审判,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准确的处理。

新《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的全面解析对于提高我国刑事诉讼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实践中,侦查、审查、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第109条的规定开展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工作,确保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和确实性。新《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也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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