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解读与实践影响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再次引发了广泛关注。第八十五条作为新增条款之一,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职责与作用。这一条款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刑事司法体系在程序正义方面的又一重要进步。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出发,全面解读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的核心内容,并探讨其对检察工作和司法实践的具体影响。
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立法背景与核心内容
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是我国法治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之一,而2021年的再次修进一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刑事司法体系完善的重视。新增的第八十五条款明确规定:“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证据可能系非法取得的,应当要求机关或者相关单位、个人提供证明该证据的合法性;必要时,可以自行进行调查核实。”这一条款的增设,充分体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立法理念。
从内容上看,第八十五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解读与实践影响 图1
1. 非法证据排除的事前审查机制:检察院在案件侦查阶段就需对可能存在非法取得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
2. 调查核实权的确立:当证据合法性存疑时,检察院有权自行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3. 监督职责的强化:通过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监督职责。
这些规定不仅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也强化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从实践角度来看,这一条款的确立将对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产生深远影响。
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实践意义
(一)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深化发展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为保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而设立的重要制度。我国自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就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基本框架,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非法证据查处难、当事人举证难等。
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意义:
1. 强化检察机关的事前监督:通过要求检察院在案件侦查阶段主动审查和筛查非法证据,能够在源头上预防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2. 建立调查核实的标准化流程: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对非法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具体程序,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二)程序公诉理念的确立与完善
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基础。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不仅强化了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监督职责,也体现了“程序公诉”的理念革新:
1. 从单纯打击犯罪到注重程序正义的转变:检察机关不再仅仅关注案件的定罪量刑,而是更加重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
2. 推动公诉模式的转型:新条款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探索新的公诉模式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过程中更加注重程序合规性。
(三)对当事人权益保障的强化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的价值导向:
1. 赋予当事人更强的诉讼权利:明确检察院在发现非法证据线索时,应当主动调查核实。这种机制能够帮助那些因缺乏法律知识而无法自行主张权利的当事人。
2. 构建更完善的申诉与救济渠道:通过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权利保障体系。
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对检察工作的挑战与应对
(一)面临的挑战
1. 证据审查的专业化要求提高: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对其收集的每一份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这对检察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调查核实程序的复杂性:新条款赋予了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但如何有效行使这一权力,避免干扰侦查活动正常进行,成为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解读与实践影响 图2
3. 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处理:在履行监督职责的检察院还需协调好与机关等其他机关的关系。这种角色转换需要检察官具备更强的综合能力。
(二)应对措施
1. 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检察官的业务能力。特别要加强对非法证据认定规则的学习和研究。
2. 建立科学的程序监督机制:细化调查核实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辅助证据审查工作。
3. 注重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增进相互理解,确保法律监督的有效性。
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的实施,不仅完善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也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从长远来看,这一条款的实践效果将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1. 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可以制定具体的调查核实操作细则,明确检察院与机关在证据问题上的协作机制。
2. 推进司法公开透明: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司法公信力,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 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加强相关理论的研究和及时归纳实践经验,为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确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检察工作改革创新的具体体现。这一条款的实施,不仅强化了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职责,也为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立足实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的积极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注:本文仅为探讨性质的内容整理,不作为具体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请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实际操作和参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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