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及实现路径

作者:浪荡不羁 |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关系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司法实践中,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共同承载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入探讨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内涵及外延

程序公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国家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保障参与诉讼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核心在于确保诉讼过程的透明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程序公正不仅体现在诉讼步骤的合法性上,还要求司法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不得恣意妄为。

实体公正是指案件处理的结果符合事实真相和法律规定。它是刑事诉讼的最终目标,也是衡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准。在追求实体公正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无误,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刑事诉讼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及实现路径 图1

刑事诉讼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及实现路径 图1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

(一)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基础

程序公正为实体公正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才能保证案件事实的准确性,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的错误判断。在侦查阶段,如果讯问过程中没有依法录音录像,就可能因为口供的真实性问题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

(二)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

程序公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实体公正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实体公正作为价值指引,程序公正可能会沦为空洞的形式主义。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过分强调程序而忽视实体的情况,这种做法同样背离了司法的终极目标。

(三)两者相互促进、不可偏废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程序公正为实体公正提供了实现路径,而实体公正则是程序公正的价值体现。只有两者有机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冲突与调和

刑事诉讼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及实现路径 图2

刑事诉讼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及实现路径 图2

(一)理论层面的冲突

从理论上讲,程序公正强调形式理性,注重规则的遵循;而实体公正更关注实质正义,追求个案的具体公平。这种内在矛盾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体现为是优先保障程序权利还是直接追求案件真实的问题。

(二)实践中的调和路径

1. 坚持法律统一 Interpretation: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下级法院和检察机关的指导,确保全国范围内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性。

2. 突出重点环节的程序保障:

在侦查阶段,严格遵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完善审查逮捕、起诉的各项程序要求;

强化一审程序的基础作用,避免二审程序流于形式。

3. 加强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实现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统一的具体路径

(一)完善立法体系

需要进一步明确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具体标准,细化相关规定,确保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在证据法中增加更多关于程序性制裁的规定。

(二)强化法官的履职保障

通过制度设计,确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不当干涉。这包括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等。

(三)推进司法公开透明

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阳光司法,实现审判过程的全程公开。这不仅可以增强司法公信力,还能有效防止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被割裂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非孤立存在的概念,而是相辅相成的整体。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两者的协调发展,在坚持程序公正的基础上追求案件处理的实质公平,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法律建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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