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

作者:(宠溺)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认罪认罚权利的保护。它规定了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团队可以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搜集和提出意见,并且可以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证明方式进行质疑和请求检查。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团队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诉和控告,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进行批评和控告,以及对诉讼过程中的违法活动和不当行为提出申诉。

这种保护主义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和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和认罪认罚权利,是保障他们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这些权利的保障,不仅可以使辩护人和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还可以促进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团队可以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搜集和提出意见,并且可以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证明方式进行质疑和请求检查。这种权利的保障,可以使辩护人和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从而使刑事诉讼更加公正和公平。

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团队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诉和控告,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进行批评和控告,以及对诉讼过程中的违法活动和不当行为提出申诉。这种权利的保障,可以使辩护人和被告人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诉讼过程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从而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 图2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 图2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也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认罪认罚权利的保护。这种权利的保障,不仅可以使辩护人和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还可以促进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图1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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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规定了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多的证据或者了解更多的情况,对已经完成的调查工作进行的补充调查。在刑事诉讼中,补充侦查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可以使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从而作出更准确的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检方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补充侦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补充侦查时,法院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申请,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在补充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也有权对补充侦查提出异议,法院应当予以听取。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还规定了补充侦查的时间和程序。在补充侦查过程中,补充侦查的时间应当有限制。在补充侦查期限届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完成补充侦查,法院可以决定不进行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调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二规定的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对于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补充侦查,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从而使法院作出更准确的判决。也应当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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