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前讯问笔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询问。在首次询问前,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问题,并尊重其意愿。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拒绝回答问题,机关应当记录下來,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在首次询问中,机关应当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等。在询问过程中,机关应当尽可能文明、礼貌地与犯罪嫌疑人交流,避免使用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强制犯罪嫌疑人回答问题。
在询问笔录中,应当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明号码、住址、等信息。询问笔录中还应当详细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回答内容,包括其对犯罪事实的陈述、对犯罪动机的解释、对犯罪过程的描述等。在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回答时,应当注意客观、准确、全面地记录,避免使用主观性强的语言。
在询问笔录的后面,应当附上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并注明照片的拍摄时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照相,机关可以将其照片 taken in the presence of the suspect and should note the date of the photo-taking.
在询问笔录的末尾,应当由询问人、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笔录的日期和时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或盖章,机关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前讯问笔录》是
《刑事拘留前讯问笔录》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