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功能探析

作者:浪漫人生路 |

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作为现代刑事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深入探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诉讼过程中的具体功能及其重要意义。

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基本概述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该规则不仅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证据主要指以违反法定程序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的证据,具体包括刑讯供、暴力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以及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实物证据。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域外借鉴与本土发展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美国,被誉为“非法证据排除法则之父”的贾布瑞斯法官在1914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首次确立了这一原则。随后,该制度逐渐被其他国家和地区所采纳,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在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符合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

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功能探析 图1

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功能探析 图1

审前程序中的非法证据排除

与域外国家相比,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最大特色在于适用阶段的前移。美国等国家最初主要是在庭审阶段对非法证据进行审查和排除,但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许多州已将这一程序提前至审前阶段。我国司法实践同样体现了这一发展趋势。

案例方面,张三在其代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发现,侦查机关在未获得搜查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了嫌疑人李四的住所,并非法扣押了相关物证。作为辩护人,张三及时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通过向法庭提交相关材料、提供证人证言等方式,成功说服法院认为该证据的取得程序存在严重瑕疵,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并作出了排除该证据的决定。

严格证明与基本确信:非法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案件,如何判断相关证据是否应当被排除是法官面临的重大考验。从现有法律和实践来看,必须要求控方达到较高的证明标准。

具体而言,这种证明程度介于“产生合理怀疑”与“排除合理怀疑”之间,并应达到“基本确信”的程度。当法庭能够基于在案证据得出以下时,相关证据才可被视为合法:该证据确实系依法收集;在收集过程中未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功能探析 图2

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功能探析 图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实意义

从价值功能的角度来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多重维度的功能。是基本权利保障功能,通过设置这一制度,能够有效防止公权力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不当侵扰;是司法公正维护功能,确保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的正当性;是法律实施监督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执法、司法机关的行为,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与意义不容忽视。尽管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这一制度的信心和期待。未来的发展应着眼于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提高实务操作水平,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从而更好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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