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侦刑事拘留超过15天的通知》
律回anky(2023)第001号
各级机关:
为了规范机关对刑事拘留超过15天的案件进行侦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制定本通知。请各级机关认真遵守,确保刑事拘留超过15天的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条 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各级机关对刑事拘留超过15天的案件进行侦查、管理和相关法律工作的过程中。
第二条 通知内容
1.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超过15天的案件,机关应当自拘留之日起15日内向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发送《关于经侦刑事拘留超过15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机关发送《通知》时,应当载明以下
(1)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号、案件类型、犯罪嫌疑人和被拘留人姓名等;
(2)拘留日期和 reasons for detention;
(3)预计羁押期限;
(4)侦查机关的名称、地址和;
(5)权利和义务告知,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权申请律师协助的方法等。
3.机关发送《通知》时,应当确保通知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 通知的执行
1.各级机关应当将《通知》发送给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并告知其有权申请律师协助。
2.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人及其近亲属对通知内容有异议的,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解释、沟通,并告知其申请律师协助的方法。
3.机关在执行通知时,应当确保不泄露案件的相关信息,防止案件信息泄露对侦查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条 通知的变更和解除
1.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人健康状况恶化、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机关可以提前通知其近亲属或按下述程序解除拘留:
(1)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接受治疗,police shall arrange for the sick person to be taken to a hospital for treatment;
(2)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人患有其他疾病,机关可以通知其近亲属,并告知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行使权利;
(3)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解除拘留,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律师协助。
2.机关在解除拘留时,应当进行相关手续,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律师协助。
第五条 通知的监督和问责
1.各级机关应当对《通知》的发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通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对于未按照本通知规定发送《通知》或者发送《通知》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各级机关应当将《通知》存档备查,确保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敬请予以遵守。
特此通知。
律回anky(2023)第001号
(注:本通知仅为示范性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具体操作规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