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犯罪中的助推者与法律应对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呈现出智能化、隐蔽化和跨国化的趋势。在这一背景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犯罪形式,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重点关注的对象。结合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探讨“帮网络犯罪介绍客户”相关法律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帮信罪的基本概念与法律适用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早可追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修正案于2015年正式将“帮信罪”纳入我国刑法体系,具体规定在《刑法》第287条之二[1]。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通过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式帮助 others 实施上述行为的,均可构成帮信罪。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行动自由或者侵害他人隐私的犯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司法解释”)对帮信罪的具体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2]。“明知”的主观认识要件是认定的关键,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行为人的供述、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帮网络犯罪介绍客户”的具体表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犯罪中的“助推者”与法律应对 图1
在司法实践中,“帮网络犯罪介绍客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类支持:包括为网络犯罪提供服务器托管、域名解析、VPN服务等内容。这类行为通常发生在专业技术人才与上游犯罪分子之间。
2. 信息类支持:通过收集、整理并提供特定群体的个人信息,帮助下游犯罪实现精准诈骗或其他非法目的。
3. 推广类支持: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潜在受害人或帮助上游犯罪扩大影响范围。某些网络游戏推广者可能间接为传奇游戏提供支持。
4. 支付类支持:通过第四方支付平台、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为犯罪所得的赃款转移提供渠道。
在上述行为中,尽管部分参与者可能仅扮演“中间人”角色,但由于其行为客观上帮助了上游犯罪活动的实施,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因其主观恶意大致减轻处罚[3]。
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问题
1. 共同犯罪认定:由于网络犯罪链条较长,“帮网络犯罪介绍客户”的参与者可能涉及多个环节。司法实践中需要结合各行为人的具体分工与作用大小,准确界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2. 单位犯罪的处理:部分企业或机构可能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员工实施“帮信”行为。这种情况下如何区分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点。
3. 境外犯罪的管辖问题:由于网络犯罪具有跨境特点,涉及境外服务器和技术支持的情况较为普遍。这涉及到国际法律合作与国内法律适用之间的协调问题。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应对之策
1. 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建议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避免员工因无知或管理漏洞而触犯帮信罪。
2. 深化国际合作:针对网络犯罪的跨国性特点,应积极参与国际刑警组织的相关行动,并推动相关国家间的司法互助。
3. 加强技术监管:通过设立专门的技术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阻断那些可能为网络犯罪提供支持的行为。
4.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帮助民众识别和抵制各种“帮信”行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犯罪中的“助推者”与法律应对 图2
“帮网络犯罪介绍客户”的现象折射出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面临的诸多挑战。面对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构建起预防与打击并重的综合治理体系。随着相关法律规定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大,“数字时代的助推型”犯罪将得到有效遏制。
注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行动自由或者侵害他人隐私的犯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 司法实践中参考案例:某网络游戏推广者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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