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刑法347: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作者:Boy |

在当前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犯罪已成为社会治安领域的重要挑战。刑法347条作为我国打击网络犯罪的核心条款之一,其适用范围、法律界定及司法实践均备受关注。从法律文本解读、司法案例分析及三个方面,对刑法347条进行深入探讨。

刑法347条的法律文本解读

(一)法条内容概述

刑法第347条规定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项罪名。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干扰网络正常运行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款则针对明知他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设定了刑罚。这两项规定构成了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法律依据。

(二)法律适用的要点

1. 罪名界限:需明确区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具体适用范围,避免出现定性错误。

解读刑法347: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1

解读刑法347: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1

2. 行为方式:认定“提供技术支持”时,应注重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双重审查。

3. 情节标准:准确把握“情节严重”的具体含义,兼顾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

(一)案例一:张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19年,张某通过技术手段非法入侵某高校教务系统,窃取学生信息后出售牟利。法院依据刑法347条款,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律评析: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符合刑法第347条规定的客观构成要件。其主观上具有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该程序从事非法活动的故意,进一步印证了定性的准确性。

(二)案例二:王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2021年,王某通过运营游戏网站,为游戏用户提供虚拟物品交易服务,并默许游戏用户使用游戏软件绕开正版游戏防沉迷系统。王某及同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法律评析:

该案涉及游戏这一特殊领域,法院在审理中重点考察了游戏对正版游戏市场的破坏程度、行为人的牟利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等多个因素,体现了刑法347条适用中的宽严相济原则。

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证据收集与固定

网络犯罪往往具有技术性强、隐蔽性高等特点,导致取证难度大。如何在技术设备查封、电子数据提取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成为实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法院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存在差异,影响了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亟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执法尺度。

(三)跨区域管辖与协调

网络犯罪具有跨地域特点,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和异地取证工作常常面临现实困难,需要建立更加高效的协作机制。

完善刑法347条适用的建议

(一)健全配套司法解释

建议尽快出台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帮助行为认定标准等细则,为基层法院提供明确指导。

(二)加强 police技术能力建设

解读刑法347: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2

解读刑法347: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与司法实践 图2

通过引进专业人才、更新执法装备等方式,提升公安机关在网络犯罪侦查中的取证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推动国际司法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反网络犯罪协议的制定与执行,在跨境追逃、证据共享等方面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

刑法347条作为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法律,在维护网络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面对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发展,如何不断完善法律适用标准、提升司法实践水平,仍是我们需要持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完善、执法强化和司法创新的多维度努力,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犯罪带来的挑战,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