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讲刑法: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与社会治理

作者:deep |

本文以高铭暄教授关于刑法理论在实践中应用的思想为出发点,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网络诈骗犯罪,探讨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法律适用以及社会治理路径。通过解析具体案例,分析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提出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社会治理的具体建议。

张三:高铭暄讲刑法是什么

高铭暄在刑法理论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其研究范围涵盖刑法基础理论、刑事政策等多方面内容。结合"高铭暄讲刑法"的核心思想,聚焦于目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网络诈骗犯罪。

高铭暄讲刑法: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与社会治理 图1

高铭暄讲刑法: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与社会治理 图1

1. 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概念与构成要件

网络诈骗是指行为人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在虚拟交易环境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的基本犯构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具体到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 犯罪主体:一般为自然人;

2. 主观方面:必须具备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 客观方面:实施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诈骗的行为;

4. 犯罪客体: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 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与传统诈骗相比,网络诈骗呈现出明显的不同特点:

1. 犯罪手段的智能化

2. 犯罪过程的非接触性

3. 侦查难度加大

4. 犯罪后果波及范围广

3. 高铭暄讲刑法在网络诈骗犯罪中的适用

在具体案件处理中,高铭暄强调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原则。结合最高法司法解释,对网络诈骗数额认定、共同犯罪区分等方面提出个人观点:

- 数额认定:应当综合考虑被害人的转账记录、资金流向等证据,在排除合理怀疑基础上确定犯罪数额。

- 共同犯罪认定:要注重证明各共犯人之间是否具备"事前通谋"及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概述

某基层法院审理的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分子李四通过搭建虚假投资平台,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投资者进行充值。在两个月内,累计骗取 vtima 2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80余万元。

法律适用分析

本案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竞合犯,最终以处罚较重的集资诈骗罪论处。法院判决李四有期徒十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高铭暄观点:

- 需要注意区分新型涉众型金融犯罪与其他普通诈骗犯罪的区别

- 犯罪数额认定应包括已兑付部分与未兑付部分

社会治理:构建防范网络诈骗的立体防护网

1. 加强法律制度供给

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相关立法:

高铭暄讲刑法: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与社会治理 图2

高铭暄讲刑法: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与社会治理 图2

- 完善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 建立更加严格的网络实名制管理制度

- 规范网络支付交易流程

2. 强化金融监管

重点加强以下措施:

-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 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力度

- 规范互联网投资理财行业的准入门槛

3. 提高公众网络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以下工作:

- 开展多层次的反诈宣传活动

- 制定系统的反诈知识教育规划

- 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

面对不断更新的网络犯罪手段和形式,我们既要严格适用现有法律,又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发展完善刑法理论。

高铭暄讲刑法强调,法律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

[此处应放置具体文章来源和参考资料]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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