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众网络犯罪:法律界亟需明确的核心概念与实践应对

作者:沉沦 |

涉众网络犯罪的定义与内涵

在当前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犯罪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涉众型网络犯罪”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类型,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引发了广泛关注。“涉众型网络犯罪”,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犯罪,并且所侵害的法益涉及众多不特定或者特定的社会成员。这类犯罪具有明显的互联网特征和社会危害性,往往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来看,《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一部文件”)明确指出:“涉众型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这一定义强调了涉众网络犯罪具有的三个核心要素:一是行为方式必须依赖于网络技术;二是侵害对象通常是数量众多且相对不特定的群体;三是所造成的后果往往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界定“涉众网络犯罪”的范围和特征,对于制定统一的办案标准和提升打击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涉众网络犯罪的基本特点

涉众网络犯罪:法律界亟需明确的核心概念与实践应对 图1

涉众网络犯罪:法律界亟需明确的核心概念与实践应对 图1

与传统的单独或共同犯罪相比,“涉众型网络犯罪”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 参与群体的广泛性

这类犯罪通常涉及数量众多的参与者或者受害者。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中,行为人往往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受害者分布范围极广,受害人数可以达到数百甚至上千人。

2. 犯罪手段的隐蔽性

涉众型网络犯罪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技术的匿名性和便捷性特点。犯罪分子通常以合法企业运营、投资理财等名义作为伪装,通过搭建虚假网站、APP等方式实施非法活动。这种作案手法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往往直至案发后才会被发现。

3. 法益侵害的巨大性

与个体网络犯罪相比,涉众型网络犯罪对社会秩序的危害程度更为严重。这类犯罪不仅会导致众多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由于受害群体庞大且分布广泛,往往会在短时间内造成严重的社会恐慌。

4. 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针对涉众型网络犯罪的特点,《两高一部文件》专门规定了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在证据收集方面要求对海量证据材料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并对选取情况作出说明和论证;在管辖权确定上,则强调应本着便于查清事实、便于诉讼的原则进行指定。

涉众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

根据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案件类型,涉众型网络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代表的非法集资犯罪

这类犯罪通常是以高回报率为诱饵,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募集资金。行为人往往利用网络技术伪造资质信息、虚构投资,进而骗取投资款。

2.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此类案件主要表现为利用、短信或互联网等手段,针对不特定对象实施诈骗。随着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从最初的“陌生人诈骗”发展到现在的精准诈骗阶段。

3. 非法传销犯罪

借助互联网技术的便利性,非法传销组织能够迅速扩张其影响力和 recruiting范围。行为人通常以网络商城、虚拟货币等名义吸引参与者投入资金,并形成层级分明的传销体系。

涉众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新突破

针对涉众型网络犯罪的特点,两高一部文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重要突破:

1. 证据收集规则的创新

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证据材料过于庞杂,难以全部收集”的困境,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众多被害人的犯罪案件,在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据时,应当注意突出重点。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被害人进行询问,其余被害人可以通过统一调取书证、视听资料等方式加以佐证”。

2. 管辖规则的优化

为了避免因管辖权争议导致案件处理效率低下,《意见》明确规定:“对于网络犯罪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多个机关都有管辖权,则应当由最初受理的机关负责”。

3. 刑罚适用的标准统一

《意见》强调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对涉众型网络犯罪分子进行惩处时,既要注重打击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也要兼顾从犯、初犯等不同层次人员的法律责任。

“涉众网络犯罪”概念的争议与澄清

尽管理论界和实务部门都试图对“涉众网络犯罪”这一概念作出清晰界定,但仍然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

1. 概念外延是否包含单位犯罪

有观点认为,“涉众型网络犯罪”主要是指自然人单独或共同实施的行为;也有观点主张应将单位犯罪纳入其中。这种争议关系到罪名认定和责任追究的方式。

2. 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理解差异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不特定多数人”成为一个关键问题。有人认为只要受害者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即可;也有人强调需要考察受害者的具体身份特征。

涉众网络犯罪治理的

面对涉众型网络犯罪带来的挑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涉众网络犯罪:法律界亟需明确的核心概念与实践应对 图2

涉众网络犯罪:法律界亟需明确的核心概念与实践应对 图2

1. 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建议立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涉众型网络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规定,特别是在证据收集程序和刑罚适用方面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指引。

2. 提升技术侦查能力

机关需要加强对网络犯罪侦查手段的研究和应用,尤其是在追踪网络资金流向、打击网络跨境犯罪等方面加大投入。

3. 强化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跨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

4.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通过案例分析、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防范网络诈骗知识,提升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涉众型网络犯罪”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在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中都面临着诸多挑战。准确界定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与外延,对于制定统一的司法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期待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建立起一套成熟、完善的涉众网络犯罪治理体系,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和社会秩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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