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开通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人逃往国外或者在境内隐藏、逃避、拒绝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追捕的行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现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通告如下:
在逃人员的基本信息
1. 姓名:张三
2. 性别:男
3. 身份证号:11010119900101001X
4. 年龄:32岁
5. 户籍所在地:
6. 中学教育程度:初中
7. 职业:无业
犯罪事实及罪名
2018年12月,张三在通过网络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万元。经审理,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在逃经历及线索
1. 犯罪手段:张三通过网络虚假投资、虚假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2. 逃脱方式:张三在案发后潜逃至国外,并通过变换身份、藏匿行踪等方式逃避调查。
3. 逃脱时间:2019年1月1日
4. 逃脱地点:境外国家
洗衣粉及奖励
1. 洗衣粉:对于提供有关张三在逃情况的公民,机关将给予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
2. 举报方式:报警110或者前往当地局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依法可以從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通告,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在逃犯罪分子,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希望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共同为维护社会做出贡献。
特此通告。
局
2021年12月1日
警方公开通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图1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定义和特点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利用电信技术手段,通过、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活动,从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诈骗手段多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包括虚假投资、虚假、假冒银行、网络购物诈骗等。
2. 犯罪范围广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范围覆盖全球,涉及国家和地区众多,且犯罪手段跨国化趋势明显。
3. 隐蔽性较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常采用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隐藏犯罪的真实和身份,使得警方打击难度较大。
警方公开通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的法律依据
警方公开通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 图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电信诈骗罪是指利用电信技术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网络犯罪案件发生后,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网络犯罪现场,对涉案的网络设备进行被封存、查封、扣押和冻结等措施。
警方公开通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的程序
1. 向上级机关报告。对于在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机关应当向上级机关报告,并请求其发布通缉令。
2. 发布通缉令。机关在向上级机关报告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向公众发布通缉令,描述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身份、等信息,请求公众协助辨认和举报。
3. 采取措施。对于在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对涉案的网络设备进行被封存、查封、扣押和冻结等。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是当前社会治安中的一大难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打击。警方公开通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之一,应当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协作配合等措施,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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