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罪名的法律适用与影响

作者:(猪猪侠) |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此次修正是中国刑法史上一次重要的修订,新增和修改了多个罪名和条款,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增设了与网络犯罪相关的帮助信息类罪名。这些新规定不仅反映了中国政府对于网络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法律对技术发展和社会变化的适应性。

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帮助信息类罪名主要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和“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二)。这些条款明确规定了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行为将构成犯罪。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安全管

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背景与目的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罪名的法律适用与影响 图1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罪名的法律适用与影响 图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逐渐呈现出专业化、组织化和智能化的特点。传统的“黑客”攻击、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数量激增,而且手段更加隐蔽复杂。为了应对这些新型犯罪形态,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中国政府开始着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修订前,中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侵犯财产罪”中。随着互联网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深入发展,原有法律条文已经难以涵盖新型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技术特点。传统的“A公司”模式(即通过技术手段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已经被更加复杂的“B项目”所取代,犯罪分子往往分工明确,既有实施犯罪行为的核心人员,也有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的参与者。

在这种背景下,增设帮助信息类罪名成为必然趋势。这些规定不仅能够打击网络犯罪链条中的“技术助攻”,还能通过法律威慑效应遏制更多人参与网络犯罪的行为。这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网络安全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打击网络犯罪本身,也要切断其赖以生存的技术支持和生态链。”

帮助信息类罪名的具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该条款规定: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规定明确了“帮助行为”的范围:

- 技术支持:包括为犯罪分子提供木马程序、漏洞利用工具、网络加速服务等。

- 广告推广:指通过论坛、博客、社交媒体等方式为犯罪活动进行宣传和引流。

- 支付结算:涉及为违法犯罪所得提供洗钱,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资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核心要件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意味着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这种“明知”心态。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提供了技术或服务,但并不清楚这些技术或服务将被用于违法犯罪目的,则可能不构成此罪。

2. 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二)

该条款规定:

>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罪名主要针对的是未尽到网络安全责任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网络运营者有义务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监测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维护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安全运行状态。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网络运营者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 监管部门已经责令其整改;

- 行为情节严重;

- 造成危害网络安全的后果。

帮助信息类罪名的法律适用难点与争议

1. “明知”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一主观要件的证明往往存在难度。技术支持人员可能声称其并不清楚客户使用该技术的具体用途。这就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客观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的“明知”。常见的做法包括:

- 行为人与客户之间的聊天记录显示其明确知道客户的用途;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罪名的法律适用与影响 图2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罪名的法律适用与影响 图2

- 行为人曾因类似问题受到过监管部门的警告或处罚;

- 行为人采取了刻意隐瞒、规避监管的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2. 帮助行为与正犯行为的关系

在刑法理论上,帮助信息类罪名属于从犯理论的一种。“帮助犯”通常需要依附于“正犯”(即实施犯罪本身的行为人)的存在。在些情况下,“帮助犯”的行为可能比“正犯”更为专业或关键,这就引发了是否应当将帮助犯与正犯同等定罪量刑的讨论。

3. 合法技术使用与非法帮助行为的界限

一些行为表面上看是普通的技术支持或服务提供,但因被用于违法犯罪目的而构成犯罪。这使得区分合法技术使用与非法帮助行为变得尤为重要。

- 一位软件开发者出售其开发的网络扫描工具,并声称该工具仅用于网络安全测试。如果该工具被用于实施“C项目”的犯罪活动,则开发者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犯罪。

帮助信息类罪名的社会影响与

1. 对网络犯罪生态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类罪名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网络犯罪的生态系统。通过追究技术支持者的法律责任,可以削弱犯罪分子的技术依赖,增加其作案成本。这种“釜底抽薪”的方式对于遏制网络犯罪具有积极作用。

由于技术发展迅速,法律条文难以完全涵盖所有可能出现的新技术手段和犯罪模式。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适用过程中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量。

2. 对互联网企业的影响

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设立,迫使互联网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责任。“D平台”等大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纷纷投入资源进行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控和管理。这种“合规化”趋势不仅有助于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 未来的法律修订建议

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可以预见网络犯罪形式将更加多样复杂。为了更好地应对新型犯罪手段,未来刑法修正案可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 明确“帮助行为”的认定标准,减少主观性因素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 扩大“技术支持”的范围,涵盖更多类型的技术服务提供方式;

- 建立更有效的国际机制,打击跨国网络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的帮助信息类罪名是中国法律体系在互联网时代的重要进步。这些规定不仅提升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也为保护公民网络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适用这些条款,仍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确保法律效果最避免误伤无辜。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网络环境的变化,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不断完善,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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