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鑫鸿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台湾黑道三位仲裁者:两岸法律合作的挑战与突破

作者:deep |

随着两岸经济交流的不断加深,涉及两岸的商事争议也日益增多。在解决这些争议的过程中,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两岸仲裁实践过程中,尤其是的“台湾黑道三位仲裁者”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从法律行业的专业视角出发,探讨这一现象背后的法律冲突与解决路径。

“台湾黑道三人仲裁者”的法律困境

“台湾黑道三人仲裁者”,是指在两岸商事争议中,某些特定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会选择由来自台湾地区的仲裁员参与仲裁程序。由于大陆和台湾地区在法律制度、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种做法往往会产生复杂的法律后果。

在适用法律方面,大陆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持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而台湾地区则保留了部分旧有的法律体系和解释方法。大陆《仲裁法》明确规定了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裁决效力,但对于来自台湾地区的仲裁员参与仲裁的具体规则并未作出详细规定。

台湾黑道三位仲裁者:两岸法律合作的挑战与突破 图1

台湾黑道三位仲裁者:两岸法律合作的挑战与突破 图1

在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arbitration Law》第72条的规定,如果境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要在中国大陆得到承认和执行,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而言,包括该裁决需在中国大陆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且该裁决所在国与中国大陆之间应存在相互承认仲裁裁决的协议或默契。

两岸仲裁合作与法律冲突的解决路径

面对上述法律困境,两岸在仲裁领域的合作需要进一步深化。以下是几点具体的建议:

1. 建立健全的互认机制

大陆有关方面应当与台湾地区的司法 authorities 加强沟通,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两岸仲裁裁决相互承认和执行的具体规则。可以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CECA)下,专门设立一个关于仲裁合作的子协议。

2. 规范仲裁程序

在选择来自台湾地区的仲裁员参与大陆商事仲裁时,应当明确其权利义务以及适用法律的具体范围。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明确的法律适用条款,避免因法律制度差异导致裁决无法执行的问题。

台湾黑道三位仲裁者:两岸法律合作的挑战与突破 图2

黑道三位仲裁者:两岸法律合作的挑战与突破 图2

3. 加强专业培训

大陆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需要加强对地区法律制度的研究,尤其是与商事仲裁相关的特殊规则。可以通过举办两岸法律交流论坛、互派法官和仲裁员学习等方式,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

未来的展望

随着“”倡议的推进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两岸之间的经济合作必将进一步深化。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健全两岸仲裁合作机制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一方面,可以通过《中新(西)BIT》等国际商事协定的成功经验,在两岸之间推导出类似的仲裁合作模式。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允许地区的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处理争议。

大陆有关方面应当积极推进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和实施,特别是在仲裁领域的深度合作将为两岸经济交流提供有力保障。还可考虑在条件成熟时,设立由两岸共同认可的仲裁机构,专门解决涉及两岸企业的商事争议。

总而言之,“黑道三人仲裁者”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两岸法律制度差异所带来的挑战。只有通过深化合作、完善机制,在尊重彼此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寻求最大公约数,才能真正实现两岸商事仲裁的高效与公正。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Basic Law》所强调的那样,任何法律规则的设计都需要在统一和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进行。地区虽然是一个市场经济发达的经济体,但在法律制度上仍需遵循“”的原则。随着的不断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两岸商事仲裁合作将朝着更加成熟、稳定的方向迈进,为两岸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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