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及实务要点

作者:time |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累犯(即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司法实践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需要特别谨慎。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也对案件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积极作用。由于累犯具有较高的再犯风险,其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也相较于普通刑事案件更为严格。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重点分析累犯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实务要点以及需要注意的风险点,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办理此类案件的法律从业者提供参考。

累犯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

累犯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及实务要点 图1

累犯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及实务要点 图1

1.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 累犯或者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必须以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的方式为条件。

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累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在实践中,对于累犯申请取保候审时,司法机关需要严格审查其社会危险性,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进一步明确了累犯在取保候审中的特殊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保证金或者提请批准逮捕。

累犯取保候审的实务要点

(一)适用条件的审查

1. 社会危险性评估

司法机关在处理累犯取保候审申请时,必须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是否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是否可能对被害人、证人或者相关人员造成危害;

是否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

是否可能串供,影响案件侦查或审判。

2. 特殊情节的考量

对于累犯而言,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取保候审难以获得批准:

犯罪手段恶劣或者后果严重;

有多次前科劣迹或曾多次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涉及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高危犯罪类型。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要求

1. 申请与审查

累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 担保与保证金

取保候审通常要求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对于累犯,因其较高的再犯风险,司法机关往往会倾向于要求缴纳较高数额的保证金或者选择保证人中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人员。

3. 执行与监管

取保候审决定作出后,由机关负责执行,并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定期监督。对于累犯,监督力度通常更大,包括不定期询问、电子监控等措施。

累犯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及实务要点 图2

累犯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及实务要点 图2

累犯取保候审的风险与防范

(一)司法风险

1. 脱保风险

累犯因具有较强的逃避打击能力和再犯冲动,在取保候审期间可能出现擅自离开居住地或变更等问题,增加案件侦破难度。

2. 干扰取证风险

取保候审期间,累犯可能通过各种手段威胁、引诱证人或毁灭证据,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

(二)防范措施

1. 严格审查与批准条件

司法机关在审批取保候审时,应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累犯的具体表现以及社会危险性评估结果,避免因过于从宽导致脱保风险。

2. 强化监督机制

对于已取保候审的累犯,可以通过增加担保条件、实施电子监控、定期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3. 法律后果告知

在批准取保候审的应当明确告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其守法意识。

累犯取保候审的变更与解除

(一)取保候审的变更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1. 违反规定擅自离开居住地或变更;

2. 涉嫌新罪或串供、毁灭证据;

3. 有其他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

(二)取保候审的解除

若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且案件处理完毕,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依法退还保证金或释放保证人。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盗窃案

基本事实

甲为累犯,因多次盗窃被机关抓获。甲及其辩护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是其已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险性较低。

处理结果

机关经审查认为,虽然甲具备一定的从宽情节,但因其系累犯且曾多次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决定不予批准。

法律评析

本案中,司法机关充分考虑了甲累犯身份和一贯表现,综合判断其社会危险性较高,因此未批准取保候审。

案例二:乙故意伤害案

基本事实

乙为累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其辩护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供了多名保证人。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乙虽有赔偿意愿但鉴于其系暴力犯罪累犯,社会危险性较大,决定不予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评析

本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暴力犯罪累犯的高度警惕和严格审查标准。

对于累犯的取保候审问题,既要平衡保障人权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进行操作。在实践中,法律从业者应当加强对累犯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风险,以确保取保候审制度的正确实施。建议未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特殊情形下的具体适用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更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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