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同意?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作者:Meets |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和程序一直是法律从业者关注的焦点。近期,一位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在办理一起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时遇到了一个问题: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是否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里的“对方”具体指谁?是否存在特定情形下需获得其认可?带着这些问题,从法律文本出发,结合司法实践,逐一分析其中的要点。

一般情形下需不需要对方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具有明显的“可以性”,即并非强制适用,而是基于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的判断。根据司法实践,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对方”的意见有时会作为考量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同意?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同意?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对于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被保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虽然该条款适用于人民法院,但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其他司法机关也会参照此规定执行。这就意味着,在特定情形下,“对方”(如被害方或其家属)的意见可能会对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产生影响。

特殊案件中“对方”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方”身份的范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类是涉及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犯罪类型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同意?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同意?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的伤情恢复情况、是否愿意谅解加害人等都可能成为考虑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通知》第四条:“对于性侵害未成年的案件,要充分听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意见。”这类规定虽然直接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但反映出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意见在决定取保候审时的重要地位。

二类是特定职务犯罪或商业犯罪

在些职务犯罪或商业犯罪案件中,“对方”可能包括相关单位、受害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此时,是否获取“对方”的认同可能会间接影响取保候审的批准。

不同意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并非每一次申请都需要征得“对方”同意,也不一定需要“对方”表态才能作出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六条:“民检察院对于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不经被害方同意而决定。”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检察官通常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应当如何处理?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四条第6项:“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从犯,可以适当放宽取保候审的条件。”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涉及“对方”的意见,但提示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案情。

如何做到依法办理

司法实践中,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1. 全面阅卷:承办人员应当对案卷进行全面阅卷,准确把握案件关键点。

2. 听取各方意见:必要时应分别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意见。

3. 综合判断:在充分评估风险因素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性质、所涉人员的身份以及案件所处的阶段。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综合考量各方因素,确保既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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