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取保候审案件尚未终结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及时了结,现就有关解除取保候审案件尚未终结的通知如下:
条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对于取保候审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或者案件尚未终结,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取保候审。
第二条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解除取保候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
(二)案件尚未终结;
(三)犯罪嫌疑人没有新的犯罪事实;
(四)犯罪嫌疑人没有逃避诉讼的风险;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案件尚未终结的通知 图1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解除取保候审程序
对于符合解除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 Investigating Officer或者犯罪嫌疑人本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拒绝解除取保候审并告知理由。
第四条 解除取保候审后的处理
解除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者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监督。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取保候审人再次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解除取保候审后再次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 Investigating Officer或者犯罪嫌疑人本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本通知的解释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通知解释权归。
特此通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