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探析|法律实务

作者:怎忆初相逢 |

非法行医罪是刑法中危害公共卫生的重要罪名,其核心在于未经合法许可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行医犯罪往往并非个人单独作案,而是呈现出一定的组织化、分工化特征,由此引发了关于共同犯罪认定的诸多疑难问题。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行为,在非法行医罪中表现为明知他人非法行医仍参与其中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这种行为模式客观上加大了对患者健康的危害程度,也增加了案件侦破和法律适用的难度。从非法行医罪的基本概念出发,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深入探讨其共同犯罪问题。

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探析|法律实务 图1

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探析|法律实务 图1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款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 主体:原则上为自然人,但随着"医托"、"号贩子"等团伙作案的增加,单位或组织也逐渐成为犯罪主体的一部分。

2.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即明知自己未取得合法资质仍从事医疗活动。过失不构成本罪。

3. 客观方面:

- 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安全的医疗器械;

- 明知自身不具备相应能力仍进行高风险手术或其他治疗活动。

非法行医犯罪的危害性不仅体现在医疗技术本身,还可能引发次生事件。2023年"黑诊所"因使用过期药品致多人感染疾病事件,便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升级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案例。

非法行医罪共同犯罪的法律界定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1. 参与方式多样:

- 直接参与者:如" Clinic A "诊所的实际经营者张三和李四;

- 间接参与者:为非法行医提供场地、设备或宣传推广的人员。

2. 分工细化:不同参与者在犯罪链条中扮演不同角色,"引流人员"负责招揽患者,"诊疗人员"负责实施具体治疗,"后勤人员"负责药品管理等。

3. 主观故意认定困难: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是共犯认定的关键。司法机关需要通过客观证据推断其主观心态。

共同犯罪的认定难点在于:

- 行为人的"故意"范围如何界定?

- 间接参与者与直接参与者的责任区分问题。

- 犯罪既遂与未遂数额的计算标准。

非法行医共同犯罪的司法实践分析

(一)常见共犯类型

1. 提供场所或设备:明知他人非法行医仍为其提供诊疗场所或医疗器械的行为人;

2. 参与具体治疗活动:未取得合法资质但实际参与诊疗环节的人员;

3. 网络推广或引流: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非法行医者招揽患者的行为。

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探析|法律实务 图2

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探析|法律实务 图2

(二)典型案例评析

以下是近年来几起具有代表性的非法行医共同犯罪案件:

1. 案例一:

- 基本案情: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其租用的民房内开设"黑诊所",并伙同李某负责药品管理及患者接送工作。

- 法院判决:张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李某作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 案例二:

- 基本案情:某网络平台明知" Clinic B "未经合法注册,在其网站上推广该诊所的诊疗服务。后" Clinic B "因非法行医导致患者重伤。

- 法院判决: platform 责任人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clinic经营者赵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三)法律评析

以上案例表明,司法机关在处理非法行医共同犯罪案件时:

- 严格区分了主犯与从犯;

- 对明知故为之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 注重打击上游犯罪的组织化特征。

非法行医共同犯罪的刑罚裁量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非法行医罪的共犯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从客观危害性:

- 患者的损害后果;

- 犯罪持续时间及规模;

- 是否造成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

2. 从主观恶性:

- 行为人参与犯罪的主动性;

- 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3. 从量刑情节:

- 自首、立功等情节;

- 积极退赃并赔偿受害人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对共犯的处罚往往比主犯轻。但若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中起到了组织、策划或指挥作用,则应依法按主犯论处。

非法行医共同犯罪预防与治理建议

1. 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

- 完善医疗机构登记制度,杜绝"黑诊所"生存空间;

-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医疗广告。

2.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 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

- 鼓励群众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3.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 应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共犯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指导意见。

非法行医共同犯罪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医疗秩序稳定。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严格依法打击犯罪行为,也要注重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现象的蔓延,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本文所探讨的问题仅系冰山一角,未来还需要学界与实务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并加强实践。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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