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与完善——从昆山于海明案引发的思考

作者:怎忆初相逢 |

正当防卫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在“昆山于海明案”发生后,社会公众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关注度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现行法律规定出发,结合具体案例,探讨正当防卫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框架

我国《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基本内容和适用条件。根据该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只要符合以下要件,就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一是防卫目的的正当性;二是时间条件的紧迫性;三是对象条件的特定性;四是主观方面的认知可能性。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防卫过当行为,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上述规定法律在鼓励公民行使防卫权的也对防卫行为设定了必要的边界限制。这种平衡一方面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也避免了防卫权被滥用。

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适用现状

2018年发生的“昆山于海明案”引发了社会公众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关注。在该案件中,于海明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也让社会各界重新审视法律对防卫行为的判断标准。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与完善——从“昆山于海明案”引发的思考 图1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与完善——从“昆山于海明案”引发的思考 图1

从具体案例来看,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主要考量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侵害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二是防卫手段与结果之间的比例关系;三是防卫人主观上的认识状态。这些考量因素有助于司法机关更准确地把握法律适用尺度。

但是,在实践中,关于“必要限度”的判断仍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不同案件中侵害行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司法机关如何在统一法律框架下实现个案的公平处理,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防卫过当认定中的难点问题

(一)主观认知能力的局限性:防卫人在紧迫情况下往往来不及进行理性思考,其行为更多是基于本能反应。这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可能影响对“必要限度”的判断。

(二)侵害行为强度的模糊划分:法律条文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未作出具体量化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难以形成统一标准。

(三)事后评价与事前预判之间的冲突:防卫人采取的行为是否适当,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境。但这种综合判断往往面临较多主观因素干扰。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一)明确界定“必要限度”的认定标准:应当结合侵害行为的具体方式、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制定更具体的指导原则。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与完善——从“昆山于海明案”引发的思考 图2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与完善——从“昆山于海明案”引发的思考 图2

(二)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案件的裁判尺度。

(三)加强对防卫人的事后保护:针对因正当防卫而引发争议的行为人,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事后救济机制,减轻其心理压力和舆论压力。

正当防卫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既要避免过度强调“结果导向”,也要防止对防卫权的不当限制。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通过本文的探讨“昆山于海明案”不仅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更是推动我国正当防卫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契机。期待未来的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加科学地把握法律适用标准,为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提供明确指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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