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不构成正当防卫的理由:一起命案引发的争议》
于欢不构成正当防卫的理由如下: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必要的手段制止侵害行为,对侵害行为产生的非法后果承担责任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是允许的,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在于欢案中,虽然于欢在遭受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采取了制止侵害行为的手续,但这些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采取的行为,而于欢在遭受侵害之前,就已经预见到了可能发生侵害,并提前采取了防范措施,这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遭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采取的行为,而于欢在侵害行为结束之后,又采取了反击的行为,这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空间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是在制止非法侵害行为的过程中采取的行为,而于欢在反击时,已经超出了制止侵害行为的必要范围,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这不符合正当防卫的适度原则。
《于欢不构成正当防卫的理由:一起命案引发的争议》 图2
正当防卫必须是在无其他合法手段可以采取的情况下采取的行为,而于欢在遭受侵害时,还可以通过报警、求救等合法手段制止侵害行为,他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
于欢案中,于欢的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要求,于欢不构成正当防卫。
《于欢不构成正当防卫的理由:一起命案引发的争议》图1
在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侵害行为采取必要的手段,对侵害行为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卫行为,不构成犯罪。在现实中,对于一些命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往往存在争议。以于欢命案为例,探讨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
于欢,男,因与母亲发生争执,用水果刀刺死母亲。在案发后,于欢认为自己是在母亲攻击自己的过程中进行正当防卫,主张自己无罪。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于欢,并和社会发展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也应不断提高。
我们要明确正当防卫的定义。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侵害行为采取必要的手段,对侵害行为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有以下几个要件:
1. 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法侵害可以是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合法权益的侵犯。
2. 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如果侵害行为已经停止,防卫行为就不再构成正当防卫。
3. 采取必要的手段:正当防卫必须是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防卫。必要性,是指防卫行为与被侵害的合法权益之间应当存在合理的比例关系。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程度,就不再具有必要性,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4. 对侵害行为人造成损害: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对侵害行为人造成损害。如果防卫行为没有对侵害行为人造成任何损害,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于欢案中,于欢认为自己在母亲攻击自己的过程中进行的是正当防卫。从案情来看,于欢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四个要件。
于欢案中的不法侵害并非正在进行。案发时,于欢和母亲正在发生争执,但争执已经停止,母亲不再对 于欢进行侵害。于欢在母亲停止侵害之后,仍然继续进行防卫行为,这已经超出了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程度。
于欢的行为并非采取必要的手段。在案发时,于欢可以用其他方式制止母亲的侵害行为,呼救、报警等。但他却选择了使用水果刀进行刺杀,这显然不是必要的手段。
于欢案中的防卫行为并未对侵害行为人造成损害。于欢母亲被刺死,于欢自己也被捕,可见,于欢的防卫行为并未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达到制止母亲侵害行为的目的。
于欢案中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四个要件,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对于此类命案,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于欢案中,我们在正当防卫的认定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正确理解不法侵害。要准确判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是否超出了被侵害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程度,避免将防卫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
2. 正确把握防卫手段的必要性。在进行防卫时,应当选择必要的手段,避免使用过多的暴力行为。
3. 正确评估防卫行为的效果。在进行防卫时,应当评估防卫行为是否达到了制止侵害行为的目的,避免过度防卫。
正当防卫的认定并非简单地看防卫行为是否与被侵害的合法权益是否匹配,而是要综合考虑防卫行为与被侵害的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以及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四个要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正当防卫的准确认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