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研究

作者:莫负韶华 |

行政法作为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一个核心问题。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是保障国家行政活动合法、合规、有效地进行,以及实现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深入研究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问题,对于推进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概述

(一)政府权力

政府权力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具有的意志、智慧和能力。政府权力源于人民,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监督等方式委托国家行政机关实现的。政府权力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执行权、行政监督权和对外代表性权。政府权力在行政法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的手段和工具。

(二)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权利。公民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劳动权、参政权等。公民权利是现代国家制度的核心,是保障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依据。

(三)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行政法中最为核心的关系。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是保障行政活动合法、合规、有效地进行,以及实现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在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权力不能侵犯公民权利。行政法明确规定,政府权力应当依法行使,不得侵犯公民权利。政府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 公民权利不能滥用政府权力。公民权利是基本人权,应当依法得到保障。在行政法中,公民权利不得滥用政府权力,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政府权力应当依法对公民权利进行维护和保障,不得侵犯公民权利。

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实践

(一)完善行政法律制度,明确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边界

行政法律制度是调整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重要法律手段。我国应当加强行政法律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律体系,明确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边界。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完善行政立法权,确保行政法律制度科学、合理、明确。

2. 完善行政执行权,明确政府权力行使的范围和界限。

3. 完善行政监督权,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4. 完善对外代表性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研究 图1

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研究 图1

(二)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实现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平衡的重要途径。我国应当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监督。

2. 加强行政司法监督,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3.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4. 加强行政责任感,提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三)提高公民权利意识,增强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

提高公民权利意识是实现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平衡的重要途径。我国应当加强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增强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加强公民权利教育,提高公民权利意识。

2.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和信任。

3. 加强公民参与,发挥公民在维护自身权利过程中的作用。

行政法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是保障我国行政活动合法、合规、有效地进行,以及实现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我国应当通过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提高公民权利意识等方式,实现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推进我国行政法治建设。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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