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速冻食品行政法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速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规定。
条 为了加强速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速冻食品,是指在低温冷冻条件下加工、储存的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速冻食品行政法规若干规定》 图1
第三条 速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速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速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
第六条 速冻食品生产者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速冻食品的质量、安全性和卫生性。
第七条 速冻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速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 速冻食品消费者应当依法依序购买、食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速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条 速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产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管理,保证速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 速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召回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消费者告知产品召回信息,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速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等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予以处理,不得隐瞒、谎报。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