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与行政法学:概念区别及其在我国的意义

作者:苟活于世 |

行政学与行政法学作为两大行政学分支,在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运行和行政活动规律方面,具有密切联系,又各自獨立成体系。行政学关注行政现象的客观规律,以实证分析为手段,探讨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而行政法学则以法律为依据,研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保障国家行政活动合法性、合规性。本文旨在分析行政学与行政法学之间的概念区别,并探讨二者在我国现实意义及作用。

行政学与行政法学:概念区别及其在我国的意义 图1

行政学与行政法学:概念区别及其在我国的意义 图1

行政学与行政法学概念区别

1. 研究对象不同

行政学以行政现象为研究对象,注重对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制度等方面的实证分析。行政法学则以法律为依据,研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行政法、行政合同法、行政程序法等。

2. 研究方法不同

行政学采用实证分析方法,通过对行政现象的观察、实验和统计分析,揭示其内在规律。行政法学则运用法律分析方法,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运用,分析行政行为合法性、合规性。

3. 研究目的不同

行政学旨在探讨行政现象的客观规律,为优化行政活动提供理论依据。行政法学旨在保障国家行政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维护国家利益、公民权益。

行政学与行政法学在我国的意义

1. 现实意义

(1)指导行政实践。行政学研究成果可以为我国行政机关提供理论指导,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优化行政行为。

(2)保障行政法治。行政法学研究成果有助于完善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国家行政活动合法性、合规性。

(3)提升行政效能。行政学研究成果可以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改革方案,提高行政效能。

2. 学术意义

(1)丰富行政学理论体系。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研究可以为行政学理论体系提供更多分支学科,促进理论发展。

(2)拓展法学研究领域。行政法学研究成果有助于拓展法学研究范围,丰富法学理论体系。

行政学与行政法学在概念区别上具有明显特征,但在我国现实意义及作用方面均具有重要价值。深入研究行政学与行政法学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推动我国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为优化行政活动、保障行政法治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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