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的内在关联|法律框架下的行政治理

作者:沉沦 |

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研究政府及其机构如何有效管理公共事务的学科,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而行政法治则是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制度安排。两者之间的关系密切而复杂,既有理论上的交集,也有实践中的互动。

从公共行政学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其与行政法治的内在联系,并探讨如何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与相互促进。

何为公共行政学?

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的内在关联|法律框架下的行政治理 图1

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的内在关联|法律框架下的行政治理 图1

公共行政学是一门研究政府及其机构如何通过制定和实施政策来管理公共事务的学科。其核心关注点在于政府行为的效率、 effectiveness(有效性)和 accountability(问责性)。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组织理论:研究政府机构的设置、权力配置及运行机制。

2. 政策制定与执行:探讨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及其效果评估。

3. 公共服务 delivery(交付):分析如何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从法律视角来看,公共行政学特别关注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其对公民权利的影响。这使得公共行政学天然地与法治原则相联系,成为现代行政法治的重要理论基础。

行政法治的概念与内涵

行政法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政的原则和制度安排。它强调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约束性,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民权益,防止权力滥用。

行政法治的核心要素包括:

1. 法律至上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和法律行使职权。

2. 权力分立与制衡: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3. 比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应当符合目的,且其所造成的损害不应超过该措施所能实现的利益。

从公共行政学的角度来看,行政法治不仅是对政府行为的规范,更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才能确保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府行动的公信力。

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的内在联系

1. 理论基础的共通性

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为行政法治了重要的学术支持。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代表的现代公共行政学流派强调政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这一理念与行政法治中的"公民导向"原则不谋而合。

2. 实践目标的一致性

无论是公共行政学还是行政法治,其最终目标都是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和公正的法律秩序。两者的结合能够确保政府行动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备实际的治理效果。

3. 功能互补性

- 公共行政学为行政法治了理论依据策建议。

- 行政法治则为公共行政活动划定了法律边界,防止权力滥用。

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使得两者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呈现出不可分割的整体性特征。

行政法治对公共行政学的启示

1. 强化法律思维

公共行政学研究必须注重法律维度,将法律规范作为分析政府行为的重要变量。只有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理解行政权力的边界和运行机制。

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的内在关联|法律框架下的行政治理 图2

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的内在关联|法律框架下的行政治理 图2

2. 重视程序正义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遵循法定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公民参与和利益平衡。这种程序性思维对于提升公共政策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 推动政府创新

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指导下,行政法治与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相结合,能够有效提高政府治理效率。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就是典型的案例。

公共行政学对行政法治的影响

1. 完善法律体系

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成果为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以决策 theory(决策理论)为基础的行政程序法制定,就需要吸收大量的公共管理研究成果。

2. 提升执法水平

通过公共行政学的培训和研究,能够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公正。

3. 促进政策创新

公共行政学倡导的证据-based policy(基于证据的政策制定)理念,与法治原则中强调的"合理行政"要求相呼应,为法律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当前我国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发展的挑战

1. 理论体系有待完善

当前中国的公共行政学研究更多聚焦于管理实务和技术层面,对法律维度的关注相对不足。这种失衡影响了行政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2. 实践中的冲突

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政府行为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这反映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亟需通过深化公共行政学研究来解决。

3. 法律保障不足

部分行政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

未来发展的路径

1. 加强学科融合

公共行政学界应当主动与法学界开展研究,共同探索行政法治的新理论和新方法。这将有助于形成更具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2. 深化制度改革

应当以公共行政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推动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特别是在决策机制、执法程序等方面,需要引入更多的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

3. 强化人才培养

在公共行政学教育中增加法治课程比重,培养既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又了解实务操作的复合型人才。这将为行政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公共行政学与行政法治的关系如同车之两轮,只有两者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才能推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未来的发展需要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在深化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策措施,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全文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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