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之道

作者:傀儡 |

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行政法作为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关系的重要法律规范体系,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成为当前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课题。“行政法中融入核心价值观”是指在行政法立法、执法、司法及守法等各个环节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内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并通过法治手段加以实施和保障。这种融合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法律与道德协调发展的关键路径。

行政法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背景

(一)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4年《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方式,而道德则是治理的灵魂”。这意味着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必须兼顾道德导向和社会责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价值内核,其与行政法的深度融合既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撑。

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之道 图1

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之道 图1

(二)法律价值属性的客观要求

法律不仅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还承载着重要的价值导向功能。行政法作为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法体系,既是对其价值导向功能的深化发展,也是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三)国际经验的借鉴意义

在全球化背景下,许多国家都在探索法律制度如何更好地体现社会价值和道德准则。德国的行政法体系特别注重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平等”的理念不谋而合。日本则通过制定《公职选举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选举中的道德规范。这些国际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

行政法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路径

(一)立法层面的制度供给

1. 立法原则的确立

在行政法规的 drafting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原则,确保每一项规定都符合国家发展的总体方向和价值导向。《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基本法律均明确规定了依法行政、公明执法的原则。

2. 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

我国在行政法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制度:

- 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这些制度创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3. 立法程序的完善

在行政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确保各项规定既符合法定程序,又能真正体现社会价值导向。

(二)执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1.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职责,在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上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避免简单化和机械化。

2. 执法方式的柔性创新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手段,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城市管理中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既体现了法律威严,也展现了人文关怀。

3. 监督机制的强化

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之道 图2

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之道 图2

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确保行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完善层级监督、推进社会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多元化的监督方式。

(三)司法过程中的价值引导

1.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院和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纠纷时,应当注重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强化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案件中,坚决防止公权力滥用。

2. 案件裁判的说理深化

法官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详细阐述法律适用的理由,特别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更需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深度阐释和论证。

3. 司法政策的引领作用

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制定司法解释等方式,为下级法院提供办案指引。这些司法政策文件都应当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

1. 机关内部的教育实践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

2. 社会公众的参与平台

通过建立“法律服务站”“政务公开日”等活动载体,搭建起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互动的桥梁。这种开放式的社会参与机制,不仅有助于提升法治建设质量,还能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3. 新媒体传播的作用

利用、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行政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这种创新性的传播方式,能够有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的意义

(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法体系,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提升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这既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行政法规,则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三)促进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律制度提供了道德指引,而法律则为价值导向提供制度保障。这种良性互动模式,有利于构建起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新格局。

未来发展的思考

(一)完善理论研究体系

建议法学界加强相关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特别是在行政法基本原理、核心价值观内涵等方面深化研究,并形成具有特色的研究成果。

(二)健全配套制度机制

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落实的配套措施。在考核评价体系中增加对价值导向实现情况的评估权重。

(三)创新实践方式方法

继续探索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新方法。特别是在数字化治理背景下,如何通过智能化手段更好体现价值观要求,将成为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推动行政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既需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创新,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持续探索突破。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必将开创我国法治建设和价值引领的新局面。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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