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难点与超常规治理策略探析

作者:异魂梦 |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法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实践中,许多行政问题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超越了传统法律框架的应对能力,形成了“行政法难治超”的现象。深入分析这一现象的本质,探讨其形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我们需要明确“行政法难治超”是指在行政管理实践中,些问题或行为具有高度复杂性、模糊性和动态性,使得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机制难以有效规制和解决。这种现象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当代社会的多元化需求、“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突发事件频发等背景密切相关。

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来看,“行政法难治超”的根源在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与社会实践的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立法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社会现实却时时处于变迁之中,许多新型问题和挑战往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缺乏明确的规范依据。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对平台经济进行有效监管,既保护市场秩序又促进创发展,就是一个典型的“行政法难治超”问题。

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来看,“行政法难治超”还表现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多方利益平衡难题。在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政府常常面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如何在不阻碍经济的前提下实现环境治理目标,需要超越传统法律框架下的刚性规定,采取更具灵活性和创新性的治理方式。

行政法难点与超常规治理策略探析 图1

行政法难点与超常规治理策略探析 图1

再者,“行政法难治超”还与公众对行政法治的高期待有关。随着法治理念的普及,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公正性要求不断提高。在实践层面,许多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仍存在程序不规范、裁量基准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公众不满。

针对“行政法难治超”这一现象,我们需要采取系统性的治理策略。要在立法层面建立更加灵活和前瞻的法律体系。通过制定兜底条款、授权性规范等方式,为行政机关应对新型问题提供必要的法律空间。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裁量能力。还要注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调动市场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性。

以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实践为例,其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了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等领域的精准化治理。这种创新性做法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也为应对复杂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行政法难治超”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中必须直面的挑战。这一难题,需要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完善治理模式,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1] 王伟:《当代中国行政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45页。

行政法难点与超常规治理策略探析 图2

行政法难点与超常规治理策略探析 图2

[2] 李明:《行政执法中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载《法学论坛》2021年第3期。

[3] 张强:《公众参与与现代行政法治》,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89页。

[4] 陈刚:《论社会主义法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67页。

[5] 赵丽:《数字时代的城市治理创新》,载《行政管理改革》2023年第5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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