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及其法律框架

作者:夏沫青城 |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是当前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其核心在于通过行政法这一基本法律手段规范和引导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行政作为一种政府治理方式,以服务于公共利益为核心目标,而行政法则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具体的规则体系和行为准则。系统阐述我国行政法在公共行政领域的支配地位,并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分析其运行机制和发展趋势。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实现社会公益、行使国家权力而从事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这一概念涵盖了政府的决策制定、政策执行、监管行为等各个方面,其目的是通过合理配置和运用公共资源,达到提升国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及其法律框架 图1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及其法律框架 图1

在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特指以宪法和法律为基本遵循,全面贯穿法治原则的现代行政治理模式。具体而言,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公共利益至上:公共行政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福祉最。

2. 法治化导向:行政权的行使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恪守法律底线。

3. 与监督: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防范其滥用或扩张。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及其法律框架 图2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及其法律框架 图2

作为一种治理模式,“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强调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高效执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实践层面,它贯穿于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并渗透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的基本理论框架

(一)概念界定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是一个兼具法学与行政学双重属性的概念。从法学视角看,它是行政法规范在国家治理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从行政学角度看,则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行为方式。

这一命题的核心内涵可以概括为:通过行政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引导、规范甚至约束行政机关的公共管理行为,确保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基本理论基础

1. 依法治国原则:法所确立的“国家机关的一切工作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这一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支配的理论基石。

2. 与监督理论: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思想对现代行政法治具有重要启示,行政机关必须在立法、司法等其他权力部门的共同制约下行使职权。

3. 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效率、责任和服务导向的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我国行政法的实践创新了新的视角。

(三)基本特征

1. 法定性与强制性:公共行政活动必须建立在法律授权基础之上,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通常被视为无效或违法。

2. 服务性与公益性: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促进公共利益为根本目的。

3. 动态性与适应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和优化。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的运行机制

(一)规划引导

通过五年计划、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文件,以及单项法规规章的具体规范,对公共行政的方向和重点进行科学指引。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定性和前瞻性的统一。

(二)执行落地

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具体工作。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程序合法性和行为适当性。

(三)监督与救济

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公共行政的透明度和正当性,主要形式包括:

1. 内部监督:如层级监督制度。

2. 外部监督:如司法审查、社会监督等。

3. 申诉与复议:为公民权利救济渠道。

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转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的现实挑战

(一)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尽管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但仍存在局部领域立法空白、部分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法治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权力的扩张倾向

在实际治理过程中,个别行政机关可能出于效率优先考虑而忽视法定程序,出现“越位”或“缺位”问题。这种现象对法治原则构成挑战。

(三)公民法律意识薄弱

部分民众对自身权利和义务认识不足,既影响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果,也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发生。

优化路径与发展方向

(一)健全立法体系

1.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

2. 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提高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

(二)强化法治思维

通过培训和宣传,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加强对公众的普法教育,增强社会监督能力。

(三)创新治理体系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探索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公共行政中的应用,提高治理效能。

域外经验参考

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例,其在公共行政法治化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 英国通过《自由信息法案》等立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 美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联邦和州层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这些经验和做法对我国构建更加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1. 完善法律法规,夯实制度基础;

2.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3. 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权力运行有序;

4. 积极创新实践,探索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

通过不懈努力,必将推动我国公共行政的法治化进程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支撑。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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