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行政法学派:历史、理论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作者:deep |

苏联行政法学派是20世纪中后期苏联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流派,源于苏联的行政法学。它以研究国家行政机构及其行为为主要对象,探讨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制度,旨在为行政法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苏联行政法学派的基本理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苏联行政法学派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权力制约和平等保护。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监督和制约,以保障国家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平等保护原则是指行政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 行政主体理论:苏联行政法学派认为,行政主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的行为具有公权力性质,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行政主体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3. 行政行为理论:苏联行政法学派认为,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调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4. 行政责任理论:苏联行政法学派认为,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赔偿、行政追责、行政处分等。行政责任的理论基础是权力制约和平等保护原则。

苏联行政法学派在实践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立法:苏联行政法学派积极参与行政立法工作,为行政法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其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行政立法和行政法律实践。

2. 行政司法:苏联行政法学派在行政司法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其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行政司法实践。

3. 行政监督:苏联行政法学派积极参与行政监督工作,为国家的行政监督提供理论依据。其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行政监督和行政调查等实践。

4. 行政教育:苏联行政法学派在行政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其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行政法学教育、行政法培训等实践。

苏联行政法学派是20世纪中后期苏联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流派,对行政法治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其研究成果在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监督、行政教育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苏联行政法学派:历史、理论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图1

《苏联行政法学派:历史、理论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图1

苏联行政法学派:历史、理论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苏联行政法学派,又称为苏联法学派或苏俄法学派,是20世纪苏联(包括)法学领域的主要流派,以研究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学以及国家行政机构组织法等为主要任务。该学派在历史上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展于20世纪中叶,衰落于苏联后。本文旨在探讨苏联行政法学派的历史沿革、理论体系、主要代表人物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以期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苏联行政法学派的历史沿革

1. 起源及早期发展

苏联行政法学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前身为帝国时期的法医学派和法哲学派。随着1917年十月革命的胜利,苏联成立,苏俄政权开始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对法学领域进行了深刻的变革。在20世纪20年代,苏联法学开始向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行政法学转型,强调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性,并开始研究国家行政机构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等具体法律问题。

2. 20世纪中叶的繁荣

在斯大林模式时期,苏联行政法学派得到了迅速发展。学派成员在苏联司法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如苏联最高苏维埃法律顾问、苏联 minstrel(苏联司法人民委员)等。在这一时期,行政法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如《苏联行政法典》、《苏联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学派在教育领域也产生了广泛影响,培养了大量的行政法学人才。

3. 苏联后的衰落

随着1991年苏联,独立的法学教育制度逐渐建立,苏联行政法学派的影响力逐渐减弱。苏联行政法学派的一些理论和观点仍然在法学领域产生影响。

苏联行政法学派的主要理论体系

苏联行政法学派的主要理论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权力本位主义

苏联行政法学派强调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性,认为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权力关系、维护国家利益和实现社会公共目的的一种法律规范。在这一观念下,行政权力被视为至高无上的,而行政法学研究应当为国家行政权力服务。

2. 权力分立与制衡

苏联行政法学派认为,国家权力应当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各自独立行使,以实现权力分立与制衡。在这一制度下,行政法学研究应当关注行政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制衡机制。

3. 社会目标优先

苏联行政法学派强调国家行政法学研究应当以实现社会目标为优先考虑,注重法律的社会效益。在这一观念下,行政法学研究应当关注法律对国家行政机构组织、国家行政程序和行政责任等方面的影响。

《苏联行政法学派:历史、理论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图2

《苏联行政法学派:历史、理论及其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图2

苏联行政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1. 瓦西里 费拉托夫是苏联行政法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曾任苏联司法人民委员。他是苏联行政法学的权威,在苏联司法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苏联行政法学派对现代法治的影响

苏联行政法学派对现代法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理论影响

苏联行政法学派的理论体系对现代法治产生了深刻影响。社会目标优先的观念使得法律成为国家行政权力的工具,而权力分立与制衡的观念则促使各国在设计政治制度时更加注重权力制约和监督。

2. 立法影响

苏联行政法学派在立法方面的贡献也影响了现代法治建设。苏联《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行政权力行使的原则和程序,对现代法治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 司法影响

苏联行政法学派对司法领域的影响表现在行政法学研究方面。在苏联时期,行政法学研究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领域,培养了大量行政法学人才。这些人才在苏联解体后,为我国法治建设了人才支持。

苏联行政法学派是20世纪苏联法学领域的主要流派,对现代法治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尽管苏联解体后该学派的影响力减弱,但其在理论体系、立法影响和司法影响方面仍对现代法治产生了深刻影响。在未来的法治建设中,我们应当充分借鉴苏联行政法学派的优秀成果,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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