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考行政法重点考点梳理
浙江省考行政法考点是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中,行政法作为一门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涉及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监督、行政法律责任等方面。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浙江省考行政法考点的相关内容。
行政法基本理论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为基本内容,以维护国家行政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基本目的。行政法具有以下特点:
1. 行政法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授权或委托从事行政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2. 行政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和行政法律责任等方面。
3.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民主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
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部各部门、各地区、各系统之间的组织体系。其主要任务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现国家行政目标。行政组织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1. 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是指负责全国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如、教育部、公安部等。地方行政机关是指负责地方行政事务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等。
2.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负责某一特定行政领域的部门,如财政部门、商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3.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设立,以公益为目的,从事教育、科研、卫生、文化等活动的组织。
4.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以公益为目的,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行政行为
浙江省考行政法重点考点 图2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对行政对象实施的影响行政对象权利义务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 行政行为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实施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行政行为涉及行政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对行政对象产生法律影响。
3.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执行公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率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行政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包括行政内部的审计、监察、人事管理等制度。
2. 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 Societ ">浙江省考行政法重点考点图1
浙江省考行政法是每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作为一名法律行业从业者,通过对浙江省考行政法重点考点的,旨在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实践,提高考试复习的效果和效率。结合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制度以及浙江省考行政法多年的命题规律,对行政法重点考点进行系统。
行政法基本理论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和活动为调整对象,规定行政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和运作的基本规则。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行政法是规范行政关系的法律;(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3)行政法是规定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责任的法律。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遵循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原则,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参与。
(4)效率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注重效率,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组织制度
1.
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组成。实行负责制,各部、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设立办公厅,由指定,负责处理的日常工作。
2.部的设置和调整
各部门根据职能不同可以分为部的内设机构、辅助机构等。部的设置和调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效能的原则,符合国家行政机构设置的一般规律。
3.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由府、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产生它的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区、、市、市辖区、市辖区、市辖区等地方行政单位。
行政行为制度
1.行政行为分类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回)、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补偿、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多种类型。
2.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行为合法性是指行政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当遵循比则、合法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原则。
3.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行政行为合理性是指行政行为遵循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应当遵循利益衡量原则、客观公正原则等原则。
行政责任制度
1.行政责任的主体
行政责任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主体。
2.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
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违法原则、過錯原则、因果关系原则等。
3.行政责任的追究
行政责任的追究包括行政处分、赔偿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等方式。
浙江省考行政法命题规律
1.行政法基本理论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行政组织制度
(1)
(2)部的设置和调整
(3)地方政府
3.行政行为制度
(1)行政行为分类
(2)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4.行政责任制度
(1)行政责任的主体
(2)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
(3)行政责任的追究
通过以上对浙江省考行政法重点考点的,相信考生对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实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于复习备考浙江省考行政法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