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考行政法真题解析与练习
2016年法考真题行政法,主要涉及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和行政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行政法的学,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职责、权限、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和行政责任等。
1. 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法的规定,行政关系分为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协调关系。
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民主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责任性原则。这些原则指导着行政法的基本制度构建,是判断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依据。
3. 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能力的组织。根据行政主体的性质,可以分为国家行政机关、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
4.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调查、行政处理等。行政行为具有公性、性、单向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5. 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监控和纠正的制度。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如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检察机关监督、公民监督等。
6.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赔偿责任、行政道歉责任、行政追究责任等。
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组织体系。我国行政组织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等;地方行政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等。
行政组织的特点包括:依法设立、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组织管理和监督、逐级负责等。行政组织的设置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效能性原则,以保障国家行政机关有效行使职权。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调查、行政处理等。行政行为具有公性、性、单向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1.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proposed的行政行为给予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包括事项许可和行为许可。
2. 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做出某种行为。
3. 行政调查:行政调查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的旨在获取有关信息、材料或者证据的行政行为。行政调查包括 inspect ion、检查、询问、查询等。
4. 行政处理:行政处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等。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监控和纠正的制度。行政监督分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1.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监督、审计机关监督、法制和工作部门监督等。这些监督通过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实现。
2. 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检察机关监督、公民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这些监督通过行政监督权、行政的压力、公开曝光等方式实现。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赔偿责任、行政道歉责任、行政追究责任等。
行政赔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违法实施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道歉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违法实施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 publicly apologize for the mistake.
行政追究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违法实施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承担行政处分或者其他行政责任。
2016年法考真题行政法主要涉及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和行政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行政法,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职责、权限、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为考生在法考中取得优异成绩有力支持。
2016年法考行政法真题解析与练习图1
行政法概述
2016年法考行政法真题解析与练习 图2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具有以下特点:
1.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对象是行政关系。
2. 行政法是规定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及行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总称。
3. 行政法是具有公权力的国家机关通过实施行政行为,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4. 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体一方为行政主体,另一方为行政相对人。
5. 行政法是规定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及行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总称,其核心是行政行为。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组织的理论、行政行为的理论、行政责任的理论和行政监督的理论。
1. 行政组织的理论:行政组织是指一定范围内的行政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等。
2. 行政行为的理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具有行政效力的行为。
3. 行政责任的理论: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因实施行政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 行政监督的理论: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程序性原则和责任性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2. 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常理和公正,不得违背常理和公正。
3. 必要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是有必要的,不得不必要的。
4. 程序性原则:程序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违背法定程序。
5. 责任性原则:责任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及行政监督。
1. 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是指一定范围内的行政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等。
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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