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流派研究:从古典到现代的探索》
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现象、行政法制度和行政法运行规律的科学。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合同法等。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实践,探讨行政法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具体应用。
行政法学有多种流派,其中主要的流派包括:
1. 行政法学基本理论流派。这一流派主张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法学家莱昂纳德 弗里德曼等。
我国行政法学流派
我国行政法学流派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借鉴借鉴国际行政法学发展和国内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我国行政法学流派坚持法律观,以法为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强调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我国行政法学流派既继承了古典行政法学流派的合理成分,又借鉴了现代行政法学流派的有用成果,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
行政法学流派从古典到现代的探索,为行政法学的发展了丰富的理论资源,也为国家行政活动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我国行政法学流派在借鉴国际行政法学发展和国内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行政法学研究应当继续深入,为推进国家行政活动的法治化、民主化、高效化有力的理论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